(鴻安法律事務所吳于安律師 撰)
前言
『智慧財產權』到底是什麼「權」?『智慧財產權被侵權』又是什麼?好像很常聽見,卻又不知道如何在短時間內解釋意思、說明差異嗎?今天我們來聊聊,關於智慧財產權的基本常識。
簡單來說,如果正在看文章的你,是個自己創業的老闆,那麼從公司的服務、產品到公司的logo等等,都有可能涉及智慧財產權的範圍;就算我們不是老闆,只是一般受薪階級,我們在文章的創作、圖文的產出、音樂的製作上,就算只是因為興趣、好玩而隨便誕生的,也都有智慧財產權的發生喔!
一、智慧財產權是什麼?
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很多,為什麼智慧財產權需要冠上「智慧」二字?
一句話來說,智慧財產權是運用我們的知識智慧創造而生的「成品」。而這些成品不一定都是有形的物體,無形的創作也會有價值。
在我國法律中,並沒有智慧財權法,而是把相關可以保障到這些「成品」的法律分別立法,依權利區分共有: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 等三種權利,也就是說,共有三部法律規範了相關的智慧財產權。
1.1 商標權
根據《商標法》第 18 條 規定,商標的定義為:「任何具有識別性之標識,得以文字、圖形、記號、顏色、立體形狀、動態、全像圖、聲音等,或其聯合式所組成。」
只要是可識別的,都有可能可以註冊成為商標。最簡單的舉例就是品牌,任何品牌都有自己的企業形象識別,即便是賣小吃的,也都有自己的招牌。而這個招牌,就是品牌的門面商標。
1.2 專利權
《專利法》第 2 條規定的專利有三種:
一、發明專利。
二、新型專利。
三、設計專利。
那專利是什麼?
專利是透過發明、新型及設計的創作而創造出來的成果。一樣需要申請,若是申請通過,該專利也會受到法律的保障。
1.3 著作權
這個可能是大家最熟悉的一種,只要是有原創性的創作,都享有著作權。
創作完成該作品的人就是著作人,作品完成的當下就享有著作權。
不過,著作權也較商標權、專利權不同,以下五項並不在著作權的保障標的中: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相關法令:《商標法》第 18 條、《專利法》第 2 條、《著作權法 》第 9 條、《著作權法 》第 10 條
二、該怎麼保護我的智慧財產權?
說完了智慧財產權囊括的範圍,現在來說說,如果我嘔心瀝血才創造、發明出了一個我很滿意的作品,那我可以怎麼保護它?
最簡單的方式,當然是申請其專利權、商標權。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網站中,除了可以看到最新的智慧財產相關訊息,也有相關權利的檢索可以查詢。
如果有相關問題,也都可以諮詢律師處理方式,我們下一段會說到,如果我的智慧財產權被侵權了該怎麼處理。但是在此之前,我們應該要先知道,如何避免侵害他人的智慧財產權,這些都是律師的專業價值所在。
此外,相比專利權及商標權,著作權在法律上有比較複雜的界定方式,如果有任何著作權相關的問題,請一定要詢問律師。
三、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發現被侵權了該怎麼辦?
模仿跟抄襲,是我們比較熟知的智慧財產侵權方式,但是在法律上,要認定「侵權」,重則是會有刑責問題的,所以還是會比較嚴謹跟繁瑣。
3.1 智慧財產權侵權 – 刑事提告
如果有發現他人不法侵害我們的商標權或著作權,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告訴,提起訴訟不會是最快的解決方式,但會是最有效力防止別人侵害我們權利的方式。
※現行法規中,可以提起刑事告訴的只有侵害商標權、侵害著作權,侵害他人的專利權是沒有刑事責任的。
若侵害商標權,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侵害著作權的刑責範圍較廣,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3.2 智慧財產權侵權求償 – 民事求償
如果智慧財產權被他人侵害,除了剛剛提到的刑事提告之外,更可以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前面說過,侵害商標權及侵害著作權,可以提告刑事訴訟,若經檢察官起訴,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來請求損害賠償。
3.3 如何避免自己侵害他人權利
如果侵害商標權、著作權屬實,被告刑事訴訟的話,是有可能有罪責的。要避免侵害他人權利,事前的檢索很重要,但是除了檢索之外,商標的呈現方式、專利的技術保護,也都可能會有其他法律上的問題,如果有疑慮,還是建議向律師詢問清楚,避免自己花費多時的心血,到頭來還要面臨官司問題喔。
※相關法令:《商標法》第 68 條、《商標法》第 70 條、《商標法》第 95 條、《民法》第 184 條、《刑事訴訟法》第 487 條
吳于安律師小叮嚀:
現代科技進展快速,網路傳播速度更是驚人,也就表示自己的智慧財產權被抄襲、侵權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對於自己的商標權、著作權及專利權,除了要做好該有的保護措施之外,一旦被侵權了,也記得要適時採取法律行動來保障並爭取自己的權益喔!
簡介:
服務超過100種產業、250間公司(包括上市櫃公司及數十間年營收破億之公司),也是各大協會、學會、公會等特聘法律顧問及講師,對於民事、刑事及行政爭訟案件都有豐富的實戰經驗。
客戶包括上市上櫃公司、加盟連鎖餐飲業、各類診所、室內/平面設計業、禮贈品業、文創業、廣告業、不動產仲介業、包租代管業、物業公司、保全公司、人力仲介、旅行社、工程業、生物科技業、花藝業、聯誼業、美容紋繡醫美業、資訊工程業、社區管理委員會等。
經歷:
鴻安法律事務所 所長兼主持律師
中華民國合格專利代理人
BNI三金質獎章會員
台北、新北、士林法律扶助基金會 扶助律師
台北市政府&中正區&文山區公所諮詢律師
中華影音行銷協會 理事兼顧問律師
台灣全球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 顧問律師
崔媽媽基金會 公益律師
中華民國人力仲介協會 顧問律師
醫學紋飾專業委員會 顧問律師
台灣植牙聯盟醫學會顧問律師
亞太微整形暨醫學紋飾美容協會 聯合發起人暨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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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威傳媒新聞-Win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