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台南新聞)【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台南學甲槍擊案發生後,台南地檢署立即與台南市警察局共組「1110」專案小組,檢察長葉淑文指示分案偵辦,由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周盟翔與錢鴻明、郭書鳴及陳冠霖3位檢察官積極指揮,期間發動4波查緝行動,共有5名共犯到案,聲押均獲准。
專案小組調閱相關資料,進行比對分析,鎖定曾於2022年10月底,在花園夜市擦拭作案用機車上指紋的郭姓犯嫌,專案小組檢察官於11月10日核發拘票將郭嫌拘提到案,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惟經台南地院以新台幣2萬元交保,檢察官提起抗告,台南地院仍以6萬元交保。
專案小組鍥而不捨,再調取歹徒逃逸沿路監視器錄影資料進行比對,鎖定在二處開槍之槍手即為孔祥志,專案小組檢察官認孔祥志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罪、毀損等罪嫌重大,核發拘票予以拘提,惟孔祥志於作案後畏罪逃亡而拘提未獲,南檢立即於12月6日發布通緝。同日,專案小組檢察官亦核發拘票,由警方將接應孔祥志之共犯李姓男子拘提到案,並於12月7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12月14日上午,專案小組備整相關資料,再次拘提6萬元交保之郭嫌,及上層共犯與洪政軍共同策劃此案之楊姓男子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2人均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罪及藏匿人犯等罪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於12月15日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專案小組再於12月16日分別前往新北及高雄,拘提案發前提供楊姓男子槍枝之蔡姓男子,以及搭載楊姓男子取槍之謝姓男子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2人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恐嚇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於12月17日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南檢指出,案發以來,專案小組成員承受外界各種質疑聲浪,並要求儘速破案,惟專案小組仍秉持積極、縝密蒐證之態度,不分晝夜,抽絲剝繭,調取所有相關資料,進行分析比對,方能由下往上分次突破,截至目前,業已緝獲5名共犯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雖槍手孔祥志及策劃此次槍擊之主嫌洪政軍仍在逃,專案小組必定全力以赴將歹徒繩之以法,以維社會秩序之安全及安定。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極為重視此案,12月15日召集地檢署專案小組成員,於最高檢察署召開會議,邢泰釗會中指示全國警政機關,必須全力查緝通緝之共犯洪政軍(綽號紅龜)及槍手孔祥志到案,並將本件槍擊案所有涉案人員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