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文隆/高雄報導
苓雅分局凱旋路派出所警員藍子翔、羅錦智於日前22時10分許擔服備勤勤務時,忽然一民眾至所表示於轄內大順三路上拾獲一隻手機,交來給派出所,希望警方能協助發還。
經警方依規定受理完拾得物後便開始想辦法聯繫手機主人,幸好該部手機並沒有設置螢幕鎖,警方得以進入電話簿中查看是否有親朋好友可供聯絡,所幸在電話簿中聯繫到一位失主的好友,也順利通知到手機失主來所領回。
不久後失主陳男(78年次)即到派出所並表示可能騎車返家時於大順三路上不甚遺失,警方也向失主提醒貴重物品應妥善放置適當處所,以免從口袋或機車上跳出而遺失,陳男也向警方頻頻表達謝意。
以上圖文由苓雅警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