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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宏誠風聞奏事》新竹代理市長,又是違法政治任命的黑官 !

優傳媒/ 2022.12.14 17:41

代理市長(陳章賢)仍然是違法「任命」的「黑官」,而且還又違法政治任命了政務職的副市長,和若干一級單位主管。民進黨執政時屢屢發生直轄市長和縣市長辭職而可「派員代理」的情形,即是因這種違法作為積非成是的結果,從未遭受質疑,讓民進黨更大膽運用在選戰布局的操作。(圖/取自網路)

 

作者/桂宏誠             

 

12月25日新選出的地方首長將上任,幾個受到關注的新任民選首長如何組成「小內閣」,是媒體追逐報導的焦點。

 

如準新竹市長高虹安未來的市府秘書長人選,媒體報導有意向台北市政府「借將」。不過,社會大眾不清楚的是,市府祕書長是常任事務官職務,本屬於依法律任用的國家公務人員,故在高虹安未上任前就有了「借將」之說,其實已政治化了應秉持專業中立的常任事務官。

 

新竹市目前的「代理市長」是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但在此辦理市長交接的時刻才赫然發現,這位代理市長仍然是違法「任命」的「黑官」,而且他還又違法政治任命了政務職的副市長和若干一級單位主管。

 

先說比較容易理解的概念,在民主政府中誰可政治任命幫忙推動政務的政務官?這個答案當然就是經由民選程序取得權力的總統及地方首長。那麼,新竹市目前只有內政部「派員代理」的「代理市長」,於法律及民主政治理論來檢驗,他都無權再任命政務職的副市長和一級單位主管。

 

現在的新竹市「代理市長」原為市府秘書長,如果當初內政部派他以秘書長職務再代理「市長」,這就與《地方制度法》規定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市長相符合。而這種情形,也好比「科長」出缺未甄補前,可派「科」裡的專員先代理兼任,但這位「代理科長」仍有個「專員」的本職。

 

然而,新竹市政府目前另有祕書長,這就表示「代理市長」是先從秘書長職務上,辭去了常任事務官的身分後,再被「政治任命」為「代理市長」。否則,法律明定的「派員代理」本是指,權責機關必須「派」現職官員且是屬員去代理;若沒了政府機關中可稱為「員」的本職,卻由上級機關發派了個新職,那就屬於「政治任命」了。

 

《地方制度法》所定的「派員代理」並不是「政治任命」。政治任命是指政府有權者依據法律之規定,使某位沒官員身分的「人民」成為政府機關中的政務官。而「派員代理」則是指政府有權者指派機關內的「屬員」,以其現有的官職身分再去暫時代理另個待補實的職務。

 

例如,現任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曾辭去政務次長一職後,再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發派為花蓮縣的「代理縣長」。然而,蔡碧仲既非內政部或花蓮縣政府的「屬員」,辭去政務次長後也不再是「官員」,而內政部報請行政院後「派」他去花蓮擔任「代理縣長」,其實是使老百姓成為官員的政治任命,而法律所明定的「派員代理」。

 

這種違法現象開始自民國93年,屏東縣長蘇嘉全辭職赴任內政部長,原政務副縣長吳應文依法去職後,卻又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縣長。此後,民進黨執政時屢屢發生直轄市長和縣市長辭職而可「派員代理」的情形,即是因這種違法作為從未遭受質疑,積非成是的結果,讓民進黨更大膽運用在選戰布局的操作。

 

新竹市目前的「代理市長」即屬違法的政治任命,而他又政治任命了常任事務官為政務副市長和若干的一級單位主管,並再讓機關內常任事務官晉升為秘書長,這一連串違法的人事安排雖不盡然涉及選戰布局,但卻拿了政府名器和資源來做人情。

 

而這些因「代理市長」上任所牽動的升遷,當事人其實都涉及了薪資和未來退休(職)金等的不當得利,更還讓本應行政中立的常任事務官體系,仍未能解脫政治化的侵蝕。

 

桂宏誠,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及格,三進三出政府機關。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和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博士,校名都不怎麼政治正確。目前擔任生涯第一個工作機構民主文教基金會的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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