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晨曦/台北 報導】
12月10日是聯合國人權日,聯合國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法稅改革聯盟等28個民間團體在台大會議廳舉辦「2022 聯合國人權日論壇–呼籲政府搶救人權 法稅改革不能停」,針對法稅現狀提出改革建言與良方,專家學者呼籲平反被稱為法稅228的人權指標案件──太極門案件,政府須拿出重視人權轉型正義的決心。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暨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博士致詞表示:「人權就是把人當做人來對待,讓人有尊嚴的活著,是人的哲學,也是人生的哲學,於今21世紀,更是推動全球永續發展的重要核心價值,維護人性尊嚴及人格自由發展,更是自由民主法治國家的核心義務。」在人權日再次重申良心的重要性,並指出 :「人權的本源,是良心。國者人之積,人者心之器,唯有良心才能引動良政,讓民生樂利,讓民心安定。面對21世紀國際情勢日趨險惡,人類正處於命懸一線的危險邊緣,唯有無國界、無偏見、無私欲的良心文化,是地球與人類的救贖與方舟。」
論壇主持人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暨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連福隆,談到美國的憲法被世界公認,是從法國制憲以來,全世界最好的憲法。他的精神就是checks and balances,就是要監督,要做到平衡,立法的不能執法,執法的不能司法,司法就是獨立的,要保證一個國家的司法獨立,必須要滿足以下條件:第一,必須是人權憲法,人民有基本的生存權、訴訟權、司法權。第二個,這個國家須要是法治國家,過去美國的稅務單位竟然囂張到要把雷根的助理扯下來。台灣這些稅務人員針對的是人民,他引用張靜律師所說,台灣的冤錯假案超過50%,1000個案有500個都是冤錯假案,尤其是稅務案件,台灣要發動司法革命。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教務副院長兼法律學系主任吳志光表示,對於人民所有權受國家侵害時,憲法有兩條法條可保障人權,一是第16條人民有訴訟權。讓權利確保為第一要務,人民不在乎賠償,強調這房子是我的,地是我的,東西是我的,該給我的東西還給我,所以基本上最終的目的可能是回復原狀。二是憲法第20條國家賠償,國家賠償很多時候是國家做錯了事情,侵害人民權利,沒有辦法回復原狀時的替代性措施。
吳志光提到,太極門案中國稅局拍賣太極門土地財產,他認為執行行政執行是違法的,要把太極門土地財產返還給人民,這是保障人民的訴訟權。最後他冀望司法能夠秉公處理,執行機關不是說似是而非的答辯,人民就算不能提起撤銷訴訟,亦可確認違法訴訟然後要求國賠,沒有什麼不能提起訴訟的道理。行政機關應依法行政,戰戰兢兢,站在人民權利的立場,不要一昧本位主義。
太平洋日報社長張寶樂在論壇中分享三個與法治相關的小故事,第一個是18世紀英國鼓勵囚犯到澳洲開發移民以換取自由,但囚犯上船到澳洲後,船公司回報死亡率竟然高達37%,其中理由不一。後來,政府改變策略,不論上船人數多寡,按上岸人頭數發送獎金,死亡率立刻降為0.2%,差了150倍,可見政策對人民的影響。由此來看台灣稅捐單位立法不完整,超額繳納的稅不但沒有退還人民,官員沒有被懲處,還可得到超收稅額的獎金,這實在不公平。行政的事物,如果沒有賞跟罰,沒有一個明確的制度的話,就會產生自私自利的流弊。
張寶樂第二個故事分享北宋官員歐陽修的父親──縣府官員歐陽觀,他常常在夜裡審酌死刑犯的判決,時常邊看邊嘆氣,想要幫死刑犯找到可以輕判的法條,只要該犯人不是刻意殺人,輕判讓他求生,歐陽觀的良心就比較過得去。
第三個故事是宋朝官員胡西庚,他的父親在做縣城一個小官,有個案件是十幾個人因為到一個大戶人家偷東西,當時律法規定,結夥搶劫偷竊,每個人都要判死刑。審問後發現這些人多是臨時起意或因饑寒起了盜心,他認為把全部人都判死實在很不人道,於是他把這個加到起訴書上,只有首犯首領被判重刑,其他的十幾個人都寬鬆處置。知古鑑今,就像太極門稅務冤案,明明稅捐各個年度都認為是敬師禮,為什麼唯獨81年這一年被認為不是敬師禮呢?才造成冤枉的稅務問題,對於法律條例不明朗時,官員應要有寬大的處置的方式。
離岸風場和平之友會籌劃人葉亞靜提到,2005年台灣銀行及信用卡相繼開放,當時環境銀行競爭激烈及不當授信,造成台灣有幾十萬低收入戶或失業者淪為卡奴,結果背上一輩子都還不完的債;葉亞靜表示,這衍生出許多問題,卡奴為避免薪資被強制執行,只能打黑工,面臨無法有正常工作的工作權及訴訟權正義等問題。葉亞靜認為,銀行授信不嚴謹,其主管機關是否了解、正視,並且保護人民權益而善盡管理責任?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總會人權觀察員吳至中指出,美國於1924年設立的稅務上訴審查會要求納稅者須負舉證責任,無法舉證將只能照單繳稅。造成國稅局濫權營私,濫開稅單,最後引發重大民怨。直到1998年第三代納稅者權利法重要改革,禍害70多年的納稅者負舉證責任終於廢除。
吳至中表示,以1996年宗教抹黑假案來說,侯寬仁檢察官憑空捏造詐欺及逃漏稅罪名,還發動媒體造謠抹黑,其惡行濫權被監察院主動調查有八大重大違失,要求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最高法院都還給太極門清白,並付出國家冤獄賠償給被告。甚至國稅局還依虛構的起訴書,開出天文數字的稅單,試圖圖利國庫、圖利自己及他人獲取獎金。國稅局虛構的六個年度稅單,已將其中五個年度更正為零,明明都是相同事實,卻獨留一個年度未為相同處理。實際上被告這六年都是一樣的行為,卻沒有一致性的處理。世界上可有六分之五的正義?
吳至中說,由美國稅改歷史來看台灣,制衡只要做好兩件事,第一是禁絕球員兼裁判,避免貪汙;第二是懲處濫權官員。做好這兩件,官員就難以結黨營私,只能官官相督,人民更要好好監督官員,否則受害的仍然是人民自己。呼籲人民站出來,鞏固制衡機制,人權才有保障。
會計師杜小姐引用著名的「李察朱威爾事件」,一名保全人員在公園發現炸彈並協助疏散群眾撤離該地,將原本可能死傷慘重的爆炸傷害減至最輕,媒體將他拱為「英雄」,但三天後因FBI破案壓力,反誣指朱威爾為放置炸彈的嫌犯 ,還誘騙他認罪。
同樣發生在1996年台灣發生的太極門案件,起源於不實指控、急於破案立功的檢察官,違反偵查不公開,排山倒海的媒體抹黑太極門掌門人夫婦及其上萬弟子。但在「李察朱威爾事件」終究官員出面道歉承認錯誤,該事件三個月後即得到平反。反觀台灣太極門案件已發生滿26年,不僅未有任何加害者出面道歉,政府機關更將錯就錯違法拍賣太極門的土地,此案多處違反國際兩公約保障人權的規定。
杜小姐表示,太極門案件警示著所有台灣人,台灣政府尚未有面對真相公開認錯的決心,這樣的得過且過、以假亂真的執法心態,只會讓更多人權侵害事件悄然無聲地繼續上演。如同「李察朱威爾事件」所提醒的,這世上沒有從天而降的英雄,只有挺身而出的凡人,人民要覺醒,政府要有良心,才能落實人權保障。
圖一:法稅專家學者共同響應聯合國人權日,論壇主題【呼籲政府搶救人權 法稅改革不能停】。
圖二: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及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連福隆教授擔任第三場次主持人,分享各國保障人權入憲,並呼籲人人都可以是法稅改革勇士。
圖三: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教務副院長兼法律學系主任吳志光分享專業法學,針對已被強制執行的財產,如何提起訴訟,憲法有保障人民訴訟權及國家賠償之補償措施,行政單位不應隨便剝奪人民訴訟權。(圖由法稅改革聯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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