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宥婷/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民權派出所警員李泰霖於111年12月03日上午08時51分許擔服巡邏勤務時接獲所內值班通報,在台中市西區某宮廟內有民眾手機遺失,需要警方前往協助。警員李泰霖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了解。
「警察先生,我的手機不見了,請你幫幫我!」該女子著急的向警方說道,經了解該黎姓女子(81年次)稱其於111年12月03日凌晨與朋友在西區草悟道旁飲酒,惟因不勝酒力遂至附近宮廟處的塑膠椅上休息趴睡,早上清醒後卻發現心愛的手機不見,員警先詢問黎女手機的電話號碼並協助回撥,不幸的是手機無人接聽,經詢問黎女的遺失手機廠牌係為蘋果 IPHONE手機,機靈的李員立即想起IPHONE手機內有『尋找我的手機』的應用程式功能,並以手機登入黎女icloud的帳號及密碼,發現黎女的手機定位在宮廟旁的草悟道上且不斷的移動位置,經李員與黎女共同前往手機所定位的地點查看時,恰好碰見一名騎腳踏車在草悟道上巡邏的保全,該保全主動向警方招手並向警方表示渠稍早在宮廟前地上撿到一隻手機,正準備拿到派出所時剛好就遇到警方,經黎女現場確認該手機就是自己所遺失的手機無誤後不斷向警方表示:『謝謝您們!』,並表示非常感謝警方積極且熱心服務的精神。
第一分局民權派出所所長劉松吉在此呼籲,鑰匙、手機等是民眾較容易丟失的物品,有關手機遺失的部分亦可透過內建尋找裝置功能找尋手機請民眾務必將貴重物品妥善保管或是放置在安全處,防止遺失或遭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