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有民眾陳情大寮區上寮路大寮排水幹線排放廢油,經油紋比對為保養油煙防制設備業者排放;此外,該業者逕自將截流槽撈除之油泥攜帶回家以家用垃圾處理,未委由合法業者清除處理廢棄物,後續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規定罰鍰6000至300萬元,同時追繳不法利得並求償相關緊急應變清理費用。
環保局於7日夜間22時37分接獲民眾陳情大寮排水幹線有排放廢油情事,發現排水道有底泥厭氧反應所產生之浮渣及少許油泥,遂立即於下游以攔油索阻隔,並採集油泥分析。8日環保局針對上游可疑污染源進行稽查,發現於上寮路有一保養油煙防制設備業者,於廠內將靜電集塵板清洗後,廢水經由截流槽處理後排放。經採集下游油泥及業者排放口廢水進行油紋分析,該油泥為業者所產生;另排水渠道中之油泥已由環保局清潔隊於8日協助抽除。
環保局長張瑞琿呼籲,業者針對設備清洗產生之廢油泥應妥善收集並委託合法業者處理,切勿任意傾倒或排放,違者將可依相關環保法規規定告發處分。倘民眾有發現任何污染情形,請撥打市府1999專線或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環保局將立即前往查察,同時也歡迎民眾一起揪出污染排放源,共同維護環境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