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毓蘭》科技執法是為了改善交通,還是陷人民於不義?!
【愛傳媒游毓蘭專欄】我們的科技執法,到底是為了改善交通,還是只是陷人民於不義?
近年來各縣市政府廣設科技執法,幾乎在每個交通熱點都樹立著「本路段科技執法」的告示,到底執法的內容是什麼?要執什麼法?都沒有任何標示,讓用路人看得霧煞煞,而最令人垢病的是,科技執法的告發最長可以拖到兩個月,一般車輛的行車紀錄器在一個多月後可能資料都已經洗掉了,讓被舉發的用路人如果想證明自己清白,都是求助無門;而且還有一些惡意的科技執法路段,例如人行道上的機車停車格,在明明是不良設計的情況下卻強行執法,分明是陷害騎士們!
其實對改善交通安全而言,最有效的執法手段還是當下就告訴違規駕駛他犯的錯在哪裡並要求改進,科技執法固然分擔了同仁執勤上的辛勞,但是過程中卻處處充滿著瑕疵,也令人感到不公,在有完整的規劃之前,有許多路段與情況真的不適用所謂的科技執法的!
很多時候交通部都只會一腳踢給地方政府,讓他們「因地制宜」,但交通部身為中央主管機關,應該訂立一個全國通用的準則,讓各地方去遵循辦理,而不是像現在各自為政,想在哪邊插區間測速就插、想在哪裡科技執法就設、速限想訂30 50我自己爽就好,這都是造成我們全國交通亂象的原因。
最後我也希望王國材部長,若將來真有高升的機會,請一定要在任內將蘇花改開放白牌機車通行,以及台76線八卦山隧道 開放重機等承諾兌現,將安全的道路給所有需要並合法的用路人來使用吧!不要留著未竟之業給下一任部長,怕到時下一任部長又要研議再研議一拖再拖。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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