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蘇煥智維新觀點》反黑金,蔡英文還在打假球!

優傳媒/ 2022.12.08 06:44

蔡英文重用投奔綠營黑道及國民黨地方派系,顛倒是非價值倫理,才是今日台灣治安紊亂的根源!如果沒有決心檢討改善,則民進黨一路輸到2023-2024的可能性並不小!(圖/取自網路)

 

作者/蘇煥智

 

選前11月初爆發一百多位國人被犯罪黑幫以高薪徵才廣告詐騙,不但被騙或強取人頭帳戶,而且遭擄人綑綁成為人囚。沒想到台版柬埔寨人囚案,在台灣活生生上演。凸顯蔡英文總統治下,台灣治安敗壞、黑幫橫行。蔡英文重用的英系核心洪耀福、陳明文、黃承國,黑金掛勾被認為是台灣黑道猖狂的關鍵。

 

一、深層政府、地下政府:

其中前天道盟文山會會長黃承國,曾經一清專案被掃黑管訓。出獄後開始與民進黨人士交好,從基層抬轎者逐漸快速累積人脈,到擔任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並乘著幫蔡英文抬轎,而成為蔡英文旁邊經常同框的五大天王。蔡英文選上總統後,更直接聘任黃為總統府國策顧問。並長期擔任代表英系的民進黨中常委,以協助洪耀福(蔡英文的競選總幹事)處理英系派系事務。與陳明文立委等三人構成總統嫡系英系的權力核心。

 

此一英系權力核心,實質掌握小英政府中高階政府官員的人事任命,及重大案件的喬事利益分配,可以說是另一類的Deep State(深層政府」。如果用台灣民間通俗說法,應該就是「地下政府」(地下總統府)。為什麼叫做「地下政府」呢?因為蔡英文刻意不讓他們進入總統府,一方面就是為了避免公務員身分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問題;同時出事時自動切割以保護自己。不能不說這是一個有心安排的防火墻。

 

二、為什麼快速黑金貪腐化?

不過這種將「核心心腹放在體制外」的運作設計,出發點就是切割責任的斷點設計,動機就已經有縱容黑金貪腐,又可免責的心態。而且在根本上就是「破壞體制、紊亂朝綱」。

(一)內閣集體弱化:

一方面「體制外的運作中心」形成一個「不需要負法律責任及政治責任」的「實質影響力中心」,導致部會首長必須選擇「聽話、方便喬事」特質的人來擔任。因而內閣集體弱化。

(二)民進黨的快速國民黨化(黑金貪腐化):

另一方面英系的三位核心人物分別是「國民黨地方派系頭頭帶槍投靠者」、「招降納叛的執行者」、「黑道掛綠旗者」,三位核心人物的特質結合,充分反應了「為什麼民進黨快速國民黨化」?因為核心人物本來就是國民黨地方派系的高手,在加上黑道結盟,以及民進黨宣傳及組織的包裝。

不過核心人物的選擇也充分透露了,「蔡英文面對民主運動歷練者的心虛與不安感!」。

(三)縱容黑道勢力坐大:

其中藉著與蔡英文總統同框不斷曝光,再聘任黃承國擔任國策顧問,並長期擔任英系的民進黨中常委,成為英系三大巨頭。對於黑道漂綠、漂白是一大鼓勵。全國各地方有黑道擬投綠,黃承國成為他們最大的靠山,而且也讓英系快速澎漲。而且藉著中常委、選對會成員、英系三巨頭的核心地位,許多政府中高階職務,警界中高階警官的升遷也都要走英系的門路。所以白道升官來拜託阿國這位黑道大哥,而黑道有事也要來拜託英系的權力核心阿國擺平。真的是白黑通吃。此次涉及88會館的林秉文、郭哲敏不但涉及洗錢案、線上博奕集團,都跟黃承國交往頗深。林秉文300萬交保後就來見阿國。而黃承國的重要黨員大樁腳好友就是黑幫威震集團吳明達董事長。吳不但涉及買兇槍殺萬華青山宮的主委,更涉及賭博、洗錢,並出資在柬埔寨成立詐騙機房。

縱容英系核心扮演地下政府的角色,這就是為什麼完全執政後的民進黨政府快速黑金貪腐化的關鍵。也是當前黑道猖狂、治安敗壞的主要原因。

 

三、不反省補選必敗,2024恐翻車?

蔡英文政府黑白共治的地下政府造成治安敗壞,不但是此次選舉民進黨大敗的原因;而且也影響到此次台北市民進黨提名立法委員補選候選人吳怡農的選情。

 

國民黨立委補選參選人王鴻薇不但刻意攻擊吳怡農如何受到主委黃承國的特別照顧,也攻擊趙介佑(涉及販毒、詐欺)、趙映光等父子是否涉入黑道的處置問題。

 

看來如果沒有徹底檢討改善,民進黨可能必敗無疑!

 

而黃承國以黑道的出身,又跟目前黑道幫派有密切的關係,又能夠介入黨政高層治國問題,已成為民進黨選戰的破口,也成為國民黨的提款機。而且這個情況有可能延續到2023、24年的總統及國會議員的大選。

 

對此吳怡農呼籲黨中央應正視黃承國黑道問題。這個呼籲算是相當不容易,畢竟這是得罪黃承國、得罪英系,甚至可能得罪蔡英文。

 

四、擴大排黑立法適當嗎?

民進黨立院黨團12月5日也召開記者會,表示將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檢肅流氓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經判刑確定者就不得登記成為候選人。

作為民進黨反省黑道治安敗壞的對策。

我認為立法院民進黨團的修法提案,不但「逃避問題、轉移焦點!」。而且陷入「嚴刑峻罰思維」,以「不符比例原則」侵犯人民參政權,實在不足取!

 

五、「逃避問題轉移焦點」?

其實當前的問題在那裡?蔡英文總統縱容黑道介入國政、黨政操盤,以及民代黑幫掛勾,檢警調與黑幫勾結,這才是問題核心。而對準下藥的解決方案應包括:

(一)黑道前科者應退出政黨決策圈:

蔡英文及民進黨應該要求黃承國辭中常委、中執委!

(二)黃承國是否應退出英系運作?

蔡英文總統應該要求黃承國退出英系操盤核心運作的角色。以免瓜田李下。

(三)民進黨應該重新檢視黨內排黑條款的嚴謹性。

(四)警政署對於「幫派組織犯罪」未落實列管監控,也未落實執行取締!

(五)國會議員、地方民意代表,對涉及組織犯罪防治條例的犯罪組織涉及犯罪者,提供特權關說服務,並不恰當,政黨應訂定紀律處分!國會也應立法禁止並處罰!

 

六、組織犯罪條例已禁止參選:

民進黨立委這次修法提案,其實凸顯他們不作功課!

(一)13、14條已有禁止參選及政黨連座規定:

其實現行「組織犯罪防治條例」第13條已經明文規定犯組織犯罪條例之罪經判刑確定者不得參選。

     1、第 13 條規定:「犯本條例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

而第14條更做了非常嚴苛的政黨連坐處罰規定。

     2、第14條規定:

「本條例施行後辦理之各類公職人員選舉,政黨所推薦之候選人,於登記為候選人之日起五年內,經法院判決犯本條例之罪確定者,每有一名,處該政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之罰鍰。

前項情形,如該類選舉應選名額中有政黨比例代表者,該屆其缺額不予遞補。

前二項處分,由辦理該類選舉之選務主管機關為之。」

既然對於黑幫犯罪集團已經有判決確定不得參選之規定,其實關鍵在於警方沒有落實「組織犯罪防治條例」之執法!

(二)如何落實組織犯罪防治條例?

其實組織犯罪防治條例算是非常嚴苛的法律,甚至是過度嚴苛;祇是可惜警方卻怠於執行!

     1、總統、行政院長是否重視?而警方是否認真?或怠於執行組織犯罪防治,其實關鍵是總統、行政院長、內政部長是否重視治安及黑幫的整肅管控?如果不重視,甚至縱容警察與黑道掛勾,國會議員跟黑幫掛勾,則治安必定敗壞。到目前蔡總統蘇院長對治安的表現都讓人非常失望。

     2、是否查辦官黑民代勾結?

例如在陳之漢(館長)控訴陳明文立法委員幫槍殺館長的寶和會的兇手辦理增見及特見四次。另外台北監獄的典獄長幫兇嫌辦16次增見及特見。而且警方迄今未抓到元兇,官員顯然與黑幫勾結。自然治安敗壞。

所以如何規範國會議員地方民代禁止對黑幫關説特別服務;或禁止警方與黑幫不當交往。例如到目前為止蔡政府尚未拔掉警大校長的職務,就是一項非常糟糕的態度!也未對陳明文立法委員為黑幫兇嫌安排特見,作出處罰,都是讓人解讀為縱容黑幫。

 

七、重新審視是否構成組織犯罪?

犯罪組織防治條例第二條自106條4月19日修正後條文:

 

「本條例所稱犯罪組織,指三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逾五年有期徒刑之刑之罪,所組成具有持續性或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

 

前項有結構性組織,指非為立即實施犯罪而隨意組成,不以具有名稱、規約、儀式、固定處所、成員持續參與或分工明確為必要。」

 

而修正前第二條條文內容為:

 

 「本條例所稱犯罪組織,係指三人以上,有內部管理結構,以犯罪為宗旨或以其成員從事犯罪活動,具有集團性、常習性及脅迫性或暴力性之組織。」

 

前項有結構性組織,指非為立即實施犯罪而隨意組成,不以具有名稱、規約、儀式、固定處所、成員持續參與或分工明確為必要。」

 

而修正前第二條條文內容為:

 

 「本條例所稱犯罪組織,係指三人以上,有內部管理結構,以犯罪為宗旨或以其成員從事犯罪活動,具有集團性、常習性及脅迫性或暴力性之組織。」

 

在106年4月19日以前要成立組織犯罪的構成要件非常困難,但106年4月19日以後成立組織犯罪的構成要件寬鬆了許多。例如:

(一)電話詐騙集團,以前不構成脅迫或暴力性,所以不會構成組織犯罪。但現在電話詐騙(以詐術)已可以構成組織犯罪。

(二)又洗錢防治法,因不涉及脅迫性或暴力性,在過去不構成組織犯罪。但現在則不以脅迫或暴力為要件,祇要是犯最高本刑五年以上的犯罪,也可以構成組織犯罪。所以林秉文、郭哲敏洗錢集團,也是可以構成組織犯罪。

(三)至於線上賭博公司是否構成組織犯罪?目前必需所犯之最高本刑五年以上的犯罪才成立組織犯罪。但線上賭博罪其最重本低於五年,所以單純線上賭博不會成為組織犯罪。所以林秉文的金星線上賭博業務,並不會構成組織犯罪。

(四)至於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的案件,即使沒有脅迫、暴力、或詐騙、恐嚇,但幾乎多數行為(如製造、運輸、販賣)都符合最高本刑五年以上,所以祇要三人以上有分工組織,基本上也會構成組織犯罪。

(五)至於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組織犯罪,因大部分罰刑都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也同時構成組織犯罪防治條例的組織犯罪。

 

所以基本上無論是毒品防治條例、洗錢防治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檢肅流氓條例,大多數可以同時適用組織犯罪防治條例的規定。依據組織犯罪防治條例第13、14條已有禁止參選的相關規定。

所以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的提案是擴大濫殺無辜的民粹立法!

 

八、結語:

蔡英文重用投奔綠營黑道及國民黨地方派系,顛倒是非價值倫理,才是今日台灣治安紊亂的根源!如果沒有決心檢討改善,則民進黨一路輸到2023-2024的可能性並不小!

 

要徹底檢討,黃承國應該退出中常會、退出英系運作;而陳明文立委替黑幫服務,應該認錯道歉。警察機關應儘快抓到元兇,並落實組織犯罪防治條例,徹底掃蕩黑幫,並協助黑幫份子自新投案,改過向善!

 

目前立法院民進黨團所提擴大剝奪參政權的法案,顯然是沒有研究濫殺無辜的民粹立法!

 

其實落實組織犯罪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才是最重要的!

 

蘇煥智,前台南縣長,曾任第二、三、四屆立法委員。台大物理系肄業,台大法律系畢業,輔大法研所碩士。現為台灣維新召集人,大員法律事務所律師。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