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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健保外籍人士在台確診新冠 指揮中心:明年1/1起需自費治療

台灣好新聞/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22.12.05 22:05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衛福部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圖/衛福部疾管署YouTube)衛福部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圖/衛福部疾管署YouTube)


因應全球的新型冠狀病毒(或稱COVID-19、武漢肺炎)的疫情發展及開放趨勢,我政府已大幅解除入境限制改為0+7,亦將從12月10日起解除入境人數限制。為因應未來外國人入台人數逐步回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5)日宣布,規劃自2023年1月1日起,非本國籍人士在臺期間如確診COVID-19,其確診隔離治療費用須由確診者自付。

指揮中心指出,現行民眾於國內確診後隔離治療或隔離治療期間之相關醫療費用,不分國籍、或是否具健保身分,均由政府預算支應。依據監測資料顯示,本(2022)年截至11月28日止,非本國籍人士確診個案數計260,929例,占本年確定病例數3.2%,其中112例為中、重症個案。指揮中心發言人、衛福部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補充,今年5月至11月間,外籍人士在台確診新冠治療費用,公務預算發放約是3.2億元。為因應入境旅客人數穩定成長,預計自2023年1月1日起(確診隔離起始日),調整COVID-19確診隔離治療費用支付對象)以確診當下之身分別為主):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不論是否具健保身分)、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以及在台受聘僱之外籍人士)含藍領移工、白領應聘、失聯移工、境內僱用之外籍漁工等),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由政府預算支應。

二、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如於在台期間確診,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由個案自行負擔。

(圖/衛福部疾管署Facebook)

(圖/衛福部疾管署Facebook)

指揮中心說明,請相關部會(外交部、內政部、教育部、交通部等)宣導不具健保身分之外籍人士(含旅客、短期來台交換學生等)於入境前建議投保醫療險,在臺期間應遵守現行防疫規範,外出時可攜帶乾洗手用品隨時保持手部清潔,返回住所時,確實執行手部衛生。如果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或嗅、味覺異常時,應佩戴口罩,儘速就醫,不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及前往其他公共場所,確保防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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