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偉呈報導】
警方處理交通事故,查出一受傷男子遭通緝,戒護其至醫院檢傷治療,處置完畢後仍依規定將該男子解送歸案。
鳳山分局忠孝派出所於12月2日下午14時許接獲青年路有交通事故,巡邏警網巡佐李光華、警員王界貿到場處理,發現一名受傷男子躺臥在地上,即通報救護人員到場進行包紮。
後警方以警用電腦查詢雙方身分,才驚覺受傷的賴姓男子(27歲)竟為橋頭地檢署所發布之洗錢防制法通緝犯。經警方向賴男告知其通緝身分後,賴男驚訝表示並不知道自身被通緝,可能是沒有收受到法院的司法文書。
警方隨後戒護賴男先至醫院急診室進行檢傷治療,處置完畢仍將賴男帶返所偵辦,後解送地檢署歸案。鳳山分局呼籲,涉訟應如期報到,刑罰應配合執行,以免屢傳未到而遭通緝。
這篇文章 男子車禍查出遭通緝 送醫完還要跑地檢有得忙了 最早出現於 很角色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