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宋祥霖/高雄 報導】 小港分局范姓員警於12月3日參加友人餐敍飲宴後,與市區非列管風紀誘因場所某餐廳酒吧店員發生口角糾紛案,致引發違序行為。經查友人非特定對象,范員亦無酒駕行為。 案經分局查證屬實,范員屬於勤務中飲酒,依員警違反勤前飲酒規定,予以記過二次;另言行失檢,影響警譽,依違反警察人員獎懲標準,予以申誡二次處分並報請警察局調整非主管職務。 本案小港分局秉持「不護短」、「不包庇」、「不循私」,以壯士斷腕決心,只要涉及違法違紀案件,依法嚴查究辦,秉持絕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之態度,全力杜絕員警發生風紀案,以維護警察整體優良形象。 【更多新聞】響應聯合國廢除奴隸制國際日 高呼解救台灣稅奴良心行良政 解救現代新奴隸威脅廢除奴隸制國際日 民團呼喊:我們不要當法稅奴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