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47歲林姓機車騎士,11月30日晚間22時許被警方攔下臨檢、準備盤查時,竟直接將一小袋「白色粉末」吞下滅證,員警見狀後便將其壓制,並請醫護人員到場實施哈姆勒克法催吐、緊急送醫。然而,林男事後檢測卻毫無毒品反應,而警方也在皮包內查獲一包0.45公克一級毒品海洛因,因此懷疑他稍早吞下的是低濃度且「不純」的海洛因,全案目前已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台中地檢署偵辦。
▲一名男子在被員警攔下臨檢時,竟一口吞下毒品滅證。(圖/警方提供)
據悉,警方11月30日晚間22時許於黎明路三段路檢時,突然看見一名機車男騎士停下來後神情緊張、四處張望,便決定上前進行盤查。直到林男自行取出隨身皮包時,員警發現裡面疑似放有白色粉末的分裝袋,但林男卻搶先一步將該粉末包塞入嘴中吞食,員警見狀後便將其壓制,但林男卻一直抗拒吐出,即便救護人員到場實施哈姆力克催吐也無明顯效果,最終只好將他緊急送醫。
沒想到,林男經檢查未有亢奮、昏厥、瞳孔放大等毒品反應,被醫師研判無生命危險,事後警方在林男皮包內查獲一包0.45公克的一級毒品海洛因,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中地檢署法辦。警方呼籲,犯錯尚有自新機會,切勿為了規避刑責鋌而走險,以免造成難以挽回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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