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抄襲風波從今年10月燒到現任桃園市長鄭文燦頭上,新黨游智彬檢舉其在台大國發所2011年出版的碩士論文《中國基層選舉演變之分析─尋找民主發展的動力》涉嫌抄襲高達30%以上,指導教授與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相同,都是國安局長陳明通。
▲ 鄭文燦捲入論文抄襲風波(圖/翻攝自臉書/鄭文燦)
對此台大今(2日)證實,校方已經完成針對鄭文燦的論文調查,認定抄襲比例過高,將撤銷他的學位。鄭文燦稍早針對「台大國發所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案」發佈5點說明,坦言早已針對論文瑕疵說明原因並致歉,如今結果出爐願再一次鄭重致歉。
鄭文燦針對台大國發所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案說明:
本人今(2)日接獲台大通知,針對本人在2011年台大國發所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檢舉案,經過台大社科院學倫會審議,以嚴謹學術論文規範認定有涉及抄襲,撤銷碩士論文。針對本案,本人要表達以下看法:
一、基於對於中國民主化議題的關心,本人就讀台大國發所碩士在職專班時,選定的論文主題為中國大陸的基層民主的演變(2011年完成)。因為當時的時空條件,無法進行實證研究,故以文獻分析法進行,先後參考包括書籍、期刊、網路文獻超過百餘種,本人論文寫作引述廣泛,未抄襲單一論文,也沒有抄襲的動機。
二、本人的碩士論文寫作係先完成本論文草稿,再進行論文引述來源的註腳,因為參考資料較多、核對時間不足、部分書籍論文未在手上,因此,學倫會採用最新相似性比對軟體結果,發現本人2011年碩士論文沒有註明來源出處的段落。
三、本人出席台大社科院學倫會時表示,國發所當時並未規定要使用相似性比對軟體,在繳交論文時,三位口試委員針對問題意識、研究方法及研究結論,審查通過本人論文,本人碩士論文主要是以政治學的系統論研究中國基層民主化(農村村自治及城市居民委員會),無法導向民主轉型,中國基層選舉在1987年後是兼具參與及社會控制雙重面向。而台大社科院學倫會以現在相似性比對軟體,重新檢視本人2011年的論文,發現有未註明出處的論文來源,本人在會中表示,本人碩士論文具有見解的原創性,也通過了口試委員的審查,但部分內容未引述出處,係因論文寫作過程的疏忽,若當時國發所有相似性軟體比對的要求,本人也會發現未列出的參考論文,也把內容出處全部以註腳的方式列出。本人出席學倫會時,對於這樣的瑕疵也表示了歉意,但確實沒有故意或是抄襲的意圖,也無關本人碩士論文的原創性結論。
四、台大社科院學倫會撤銷本人台大國發所碩士論文,本人基於熱愛、尊重母校台大,雖然有所遺憾,我願意坦然面對現在以嚴謹的學術規範的審定結果。我出席學倫會說明時,已經針對論文引述的瑕疵說明原因並且致歉,現在重審論文結果出來,我願意再一次致歉。
五、本人於大學及研究所均就讀台大,進入職場後,再報考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就讀,目的在於擴展個人視野,這個初衷並無改變,本人還是要深深感謝台大國發所各課程的授課及論文指導教授。
台大稍早回應鄭文燦論文抄襲一事,表示教務處於10月4日接獲具名檢舉函,具體提出鄭生的碩士論文涉及抄襲。教務處在審查必要條件後,依「國立臺灣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確認受理;並依規定交由原屬學院–社會科學院成立審定委員會審定此案。社科院也依據處理要點規定,組成審定委員會,依照學術倫理調查處理程序辦理審定作業。
社科院完成審定作業後,已將其審定報告書及會議紀錄送交教務處核定。經教務處確認審定會的成立及審議過程,以及審定書的報告內容,教務處同意審定書的報告內容及建議。本校並已將調查結果通知檢舉人、被檢舉人及函報教育部。
臺大重申,學術倫理與誠信是學術研究的基本要求,臺大堅持此一標準,不會含糊以對,以維護立校近百年的學術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