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電動自行車已納管 中市首日開罰54件
俗稱「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依規定從今年11月30日開始施行應掛號牌上路,雖然掛牌有兩年緩衝期,但其它騎乘規定幾乎等同機車,也正式納管首日,台中市就取締了54件違規,民進黨籍市議員當選人陳俞融發現,有不少長輩根本不知道經常騎乘的電動自行車已經納管,呼籲主管單位加強宣導,讓所有駕駛人都能清楚相關規定,避免受罰。
電動自行車已自11/30納管
電動自行車因為不用考照,加上輕巧方便,除了是外籍移工的最愛,更是許多長輩用來代步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後,電動自行車除了仍不用考照外,其它規定幾乎等同機車,甚至還禁止雙載,讓不少以前習慣把電動自行車當成自行車來騎的民眾,很容易忽略而觸法。
電動自行車已納管 中市首日開罰54件
陳俞融說,根據市警局交通大隊統計,納管首日就取締了未戴安全帽7件、載人20件、闖紅燈12件、酒駕1件,拒測1件及變更安全裝置13件等違規共計54件,顯見很多民眾還不清楚相關法令,有些平時不看新聞的長輩,甚至都不知道電動自行車已經被納管。
陳俞融表示,九合一大選期間,媒體的焦點都放在選戰上,對於電動自行車納管這類重要的民生議題較少曝光,選舉結束後,主管單位應積極透過各種管道加強宣導,讓所有電動自行車的駕駛人都能清楚相關法規,保障大家的權益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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