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疏影/綜合報導)現年35歲的藝人劉雨柔,曾於前年3月赴台北市大安區的「Tick-Tock Studio」健身房,在淋浴間更衣時,發現疑有針孔攝影機在偷拍。經通報當地警方後,台北地院裁定健身房負責人陳作彤違反妨害秘密罪,判處1年2個月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但他上訴後和多位被害人和解、賠償,高等法院昨(29日)則改判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定讞,也不須入獄服刑。
更多引新聞:俄羅斯正妹嫌棄台灣小吃!試一次身體變超誠實:一禮拜吃5天
圖/女星劉雨柔在健身房遭偷拍後,據悉已和負責人達成和解賠償。(翻攝劉雨柔臉書)
據判決書指出,陳作彤早在2019年12月起到2020年3月間,便開始於台北市金山南路經營的健身房中,在廁所、淋浴間安裝偽裝成充電插頭的針孔攝影機,行徑令人髮指。經警方查扣攝影機後,發現共有5位受害人;前年3月21日劉雨柔更和另一位日籍女子遭偷拍,據悉一共有5段竊攝畫面。
最初陳作彤遭逮時,曾一度矢口否認,辯稱攝影機並非由他安裝,更強調:「我也是被害人。」但法官勘驗影片後,確認畫面中拔除電源線的人,就是陳作彤本人,且影片中有拍到他多次拿著手機、眼睛卻看向鏡頭,顯然在測試攝影機的拍攝角度,因此認定是陳作彤所為。審理期間劉雨柔亦曾到庭作證,並堅決表示:「沒必要與裝設針孔偷拍的人和解。」
台北地院也指出,陳作彤身為健身房負責人,卻未提供使用者安心使用的環境,並偷拍多位被害人,認定犯罪事實明確。但他犯後不斷否認犯行,稱願意和解的前提竟是「還他清白」,可見犯後態度不佳,依《妨害祕密罪嫌》起訴後,對三次偷拍行為各判刑8個月,應執行1年2個月有期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
更多引新聞:伊能靜發含淚影片稱「掉下來就輸了」 3聲明回應了
圖/劉雨柔對判決結果一事,尚未發表任何回應。(翻攝劉雨柔臉書)
但事後陳作彤已與4位告訴人成立和解、給付完畢,高等法院因此撤銷改判,並指出陳作彤為了一己私慾,導致被害人心理恐懼、危害程度不輕,雖然他否認犯行,但仍和多位受害女子達成和解與賠償,因此撤銷改判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得易科罰金,並諭知緩刑3年。
曾於今年9月宣布離婚的劉雨柔,結束了近6年的婚姻關係,消息一度震驚演藝圈。本週一(28日)她則也於社群網站感嘆:「多少個日子過去了,我用盡全力,尋找那個原本的自己,醉生夢死的、毫無頭緒的、跌跌撞撞的,似乎看見了自己的影子,但我抓不到、我看不清、也不敢靠近,把習慣的空間騰出來之後,還剩下些什麼?」
更多引新聞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