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千翼報導】
針對近日鳳山五甲國宅社區間有心人士散布文宣指稱高市府併吞五甲國宅住戶近30億元之土地,平均侵吞每戶40萬元乙事,高市府都發局嚴正聲明,該傳單明顯存在「虛假訊息」,絕非事實,有誤導民眾之虞,請市民勿聽信不實謠言!
都發局吳文彥局長表示,五甲國宅是內政部營建署所興建,並委託地方政府管理維護。因國宅條例已於民國104年廢止,故五甲國宅已回歸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由住戶成立社區管理委員會自主管理。國宅管理未竟事項則依住宅法接續處理。
吳文彥指出,在五甲國宅興建完成時,為減輕國宅承購戶地價稅負擔,將原屬承購戶共有的土地與設施,包括納入國宅售價之管理站、地下室、巷道、兒童遊戲場、綠地等,登記為營建署管有,因此在回歸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自主管理後,市府依住宅法第61條規定辦理更名登記程序,以移轉為國宅所有權人共同持有。至於與國宅同時闢建之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如都市計畫之公園、綠地、道路、停車場等公共設施,依同法應登記為地方政府所有並予管理維護。
吳文彥說,按照上述區分,社區的公共設施得以完善維護,私人產權獲得公設維護的使用便利性與產權加值,國宅住戶因而受益。並無不實傳單指稱之市府併吞五甲國宅住戶土地近30億元,每戶遭侵吞40萬元情事。
都發局受營建署委託辦理更名登記行政程序,已在五甲國宅社區陸續召開10餘場說明會,偕同營建署向社區居民說明辦理依據及後續處理方案。
依營建署說明,五甲國宅社區係購買當時之台糖土地,依據市地重劃精神採整體規劃及開發後,再依據國宅條例規定分批興建並配售。故部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費用併入成本列計由承購戶負擔,其與市地重劃內之公共設施工程及土地費用由參加市地重劃之地主共同負擔用意相同,故社區內都市計畫公設土地之產權歸屬,應依市地重劃之精神處理,由政府取得及維護。
對此,吳文彥表示該等主張誤解法規之涵義,有散發虛假訊息誤導民眾之虞。高雄市政府係依法行政,住戶的疑慮將統整錄案,近期將再請主管機關營建署召開說明會說明,以釐清住戶疑慮。
都發局偕同營建署召開地方說明會(圖 :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五甲國宅社區範圍內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分佈圖(圖 :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這篇文章 高市府收管五甲國宅公共設施用地依法有據 呼籲市民勿受不實訊息誤導 最早出現於 很角色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