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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55-64歲春節慰助金112年1/9截止申請

勁報/于郁金 2022.11.23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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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勁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春節近了!由於112年春節較歷年早,金門縣政府也早在今(111)年9月8日啟動「金門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55歲至64歲112年春節慰助金」發放計畫,請符合資格的鄉親儘早申請。

金門縣府民政處再次提醒,55歲至64歲112年春節慰助金在全縣各鄉鎮公所民政課受理申請,符合「戶籍現設籍金門縣」、「戰地政務終止前(81年11月7日)曾設籍金門縣累積滿10年、年滿16歲者」之鄉親,倘於112年1月22日春節當日(含)前年滿55歲,可備齊申請表、身分證(郵寄可用影本)、個人土地銀行或郵局(擇一)帳戶影本等,在1月9日下班前以「親自辦理」、「委託他人辦理(需填妥委託書)」、「郵寄(雙掛號)逕寄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信封上請註明「申請金門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五十五歲至六十四歲三節慰助金」等方式逕向金門縣各鄉鎮公所民政課提出申請。

民政處表示,倘鄉親係於民國47年1月23日以後出生及民國57年1月22日以前出生,尚未申請者,應於112年春節前14日(基準日為1月8日,因適逢星期日,依法以「1月9日」為申請末日)以前完成申請,倘未及於基準日以前完成申請者,將自下一節次(端午節)起發放慰助金,敬請鄉親留意,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民政處指出,另該項春節慰助金完成初次申請後,符合資格者日後各節次不用再次申請,縣府將於每年春節、端節、秋節各核發慰助金新臺幣1萬2千元,惟如果查有於各節基準日前年滿65歲、死亡、戶籍遷出金門縣等情事者,將予撤銷發放資格,戶籍遷出經撤銷發放資格者須俟遷入金門縣後再重新申請。

金門縣府表示,為利慰助金匯款作業遂行,縣府民政處亦特別提醒鄉親,土地銀行或郵局申請帳戶請勿使用「薪資專戶」、「優惠存款專戶」、「久未使用之凍結帳戶」、「退休年金專戶」、「終止帳戶」等之一,倘經檢視後屬上揭帳戶者,應立即更換帳戶,並即時來電告知,俾利縣府匯款作業,免致延誤慰助金發放作業;如對該慰助金相關申請作業有所疑義,請洽縣府民政處及各鄉鎮公所聯繫窗口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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