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關進一步表示,為利旅客於線上實施時預先申報,高雄關網站已建置「旅客申報E指通」(路徑:首頁>旅客通關> ),內容包含「MI50入出境旅客線上預先申報登記洗錢防制物品操作手冊」。出入境旅客如攜帶超額貨幣現鈔、有價證券、黃金及其他有洗錢之虞之物品(即總價值逾等值新臺幣50萬元,且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及白金),出入境前可上網登入關港貿單一窗口(https://portal.sw.nat.gov.tw/)之簡易申辧/旅客/(MI50)入出境旅客線上預先申報登記洗錢防制物品,傳輸應申報資料向海關申報。
高雄關呼籲,旅客出入境攜帶逾限額規定之下列現鈔等洗錢防制物品,應向海關誠實申報,以免被沒入或處罰鍰:
一、總價值逾新臺幣10萬元現鈔。
二、總價值逾人民幣2萬元現鈔。
三、總價值逾等值1萬美元之外幣、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現鈔。
四、總面額逾等值1萬美元之有價證券。
五、總價值逾等值2萬美元之黃金。
六、鑽石、寶石及白金總價值逾等值新臺幣50萬元且超越自用目的,並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之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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