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時報/記者張彥勳、張光雄埔里報導】想吃牢飯?埔里鎮44歲徐姓男子於14日晚間喝酒後騎機車到派出所「自投羅網」,向值班警員表示,「我酒駕,來給你們辦!」。經警方當場實施酒測,因酒測值超標,除了開出酒駕、無照駕駛及吊扣車牌共3張罰單外,並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該名徐姓男子供稱當天是在住家自己一個人飲酒,從中午開始一直喝到晚上,與家人因為喝酒起口角。家人說:「你那麼愛喝,乾脆去給警察抓!」。
到了晚間7時許,徐男竟然大搖大擺地騎著機車到埔里派出所,值班員警詢問他是否需要協助,想不到徐男竟向警方表示「我喝酒騎車,來給你們辦酒駕」,又聞到徐男身上濃厚酒味,便對他施以酒測,發現他酒精濃度嚴重超標,已達公共危險程度。全案除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外,由於徐男在10年內再犯酒駕情事,恐再面臨高達9萬至12萬的罰鍰。
埔里分局呼籲,今年3月31日酒駕新制上路,酒駕者已加重刑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增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增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圖說:酒駕到派出所自投羅網,男子再犯酒駕,恐遭罰9萬至12萬元罰單。(記者張彥勳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