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林明益/宜蘭 報導】宜蘭地檢署檢察官郭欣怡指揮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礁溪分局及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共同偵辦宜蘭縣頭城鎮某鎮長候選人之樁腳劉黃00,涉嫌以每票新臺幣1000元之現金交付選民買票案,全案經偵訊4人,劉黃姓犯案嫌10萬元交保候傳。
宜蘭地檢署指出,該署接獲情資,某頭城鎮長候選人之樁腳劉黃00,為使該鎮長候選人順利當選,在頭城鎮新建里一帶,按照每戶有投票權人之人數交付現金予選民進行現金買票。經向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專案小組於民國111年11月14日上午持搜索票至該樁腳住處搜索,當場查扣現金7萬5100元,並通知劉黃00及選民3人到案。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認劉黃00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檢察官諭令10萬元交保候傳。另到案之選民3人中,1人雖收受6000元,然已於日前退還劉黃00,另2人則分別交出已收受之現金5000元及1000元,檢察官訊畢 後均請回。
圖:檢警起出的賄選贓款。
【更多新聞】高雄同志遊行週六登場 交管路線時段一次看楠梓不明原因男子落溪海死因待查暴雨受困河堤 熱心羅警協助農婦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