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2億元蓋一個不能打國際賽與職棒冠軍賽的球場?他指出,依照體育署訂定的標準,只有A級球場規範,才適合舉辦國際賽、職棒例行賽及職棒總冠軍賽。若按照市府所言新竹棒球場統包需求書中「僅有部分內容採用體育署訂定的A級球場規範」,那便表示花了12億元整修的球場,根本無法舉辦國際賽與職棒冠軍賽,這難道不是在欺騙市民與球迷嗎?
林耕仁表示,市府把責任推給OT廠商,說是依照OT廠商的建議變更球場紅土的黏土比例為30%,但是今年7月20日中華職棒球員工會提出的會員使用回饋心得,就已經明白指出,紅土鬆軟不紮實、顆粒過大碎石過多、投手區需補強黏土的問題,推給廠商不聽球員工會意見的說詞,市府難道不覺得汗顏嗎?
他指出,7月25日體育署也邀集職棒相關專家學者現場會勘結論,同樣也指出投手丘紅土鬆軟涉及配比問題。市府居然在進行改善工程時,完全不把球員與專家學者的意見放在眼裡,黏土比例堅持維持30%,這其中到底有甚麼不可告人之處?
另外市府稱專案管理與造發包給同一家廠商符合規定,林耕仁指出,依據「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規定,新竹棒球場的投標廠商必須符合「在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的資格,但得標的艾奕康工程顧問公司,完全沒有與棒球場同性質或相當的的經驗。而且艾亦康公司還發生專案管理的督導人跟監造的工程師都是同一人的現象,難道球員兼裁判的事就是市府所謂的「符合規定」?
圖說:新竹市立棒球場圖。(新聞科提供)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