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嘉義新聞)【記者 惲 朋 /嘉義報導】興建於民國9年(西元1920年),原為日治時期的「東石郡役所」的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舊辦公廳舍,經核列古蹟後,無法原地重建;經中央及嘉義縣政府共同籌編預算新臺幣1億4,400萬元辦理遷建,工程自109年11月5日開工,今(111)年11月竣工,今(11)日由嘉義縣長翁章粱、縣警察局長陳明君主持峻工儀式。
嘉義縣警察局表示,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舊辦公廳舍原係日治時期的「東石郡役所」,興建於民國9年(西元1920年),囿於結構老舊空間狹隘,不敷現代化警政需求,且核列為「縣定古蹟」,致無法原地重建,故需覓地遷建。經中央與縣府籌措經費後,計以1億4,400萬元,施做兩年,由陳文祥建築師事務所規劃設計及監造,佳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承攬施工。整棟廳舍建築崛起地上4樓,總樓板面積4,249平方公尺(約1,285坪)。
▲翁章梁縣長將大樓遷建誌頒給陳明君局長。
(圖/嘉義縣警察局提供)
今天上午舉行的竣工暨頒發遷建誌儀式,先由建築師陳文祥簡報說明,一樓設置新聞聯繫室、派出所等空間,以便民為第一位,希望民眾更及時尋求幫助。縣長翁章梁親自出席視察廳舍內部空間,隨後頒發大樓遷建誌給警察局長陳明君。
翁章梁感謝警察同仁平日的付出,也期勉大家確實負起維護社會的重任。翁章梁說,廳舍遷建新地點更具現代感,整體空間更大功能也更完整,相信會增加新的朝氣,也會增加員警維護社會治安的效率。所有在這塊土地上的犯罪行為都是對警方的挑釁,也拜託所有同仁要特別重視竊盜案件,因受害者都是無辜的,盼更加維護縣民生命財產安全。
▲朴子警分局新建廳舍兼具便民。
(圖/嘉義縣警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