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聞社記者吳東昇臺北10日電)針對媒體刊載「廠商認為海軍輕型巡防艦建造期程與在立院說明不同」,海軍司令部今日表示,為增加船廠造艦彈性,降低延遲交艦風險,海軍已於111年11月7日第2次邀商說明造艦期程調整規劃,與會廠商代表會中並無疑義,媒體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 海軍司令部進一步說明,此案考量國內船廠建造同等級噸位艦艇的期程(約27個月),原規劃防空、反潛等兩原型艦分别於112年5月及113年4月開工,並於114年7月及115年6月交艦;惟於111年10月3日邀商說明會,部分船廠表示,建造期程不足,請海軍審慎考量。經評估後,海軍司令部調整於112年上半年開工,115年10月完成兩艘原型艦交艦,並於第2次邀商說明會完成說明。 籌建輕型巡防艦為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建案,海軍將秉持審慎態度如期、如質完成,籲請國人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