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嘉義縣議員選舉第二及第四選區分別傳出現金買票賄選案,檢義地檢署指揮警調人員偵辦,8日搜索約談後,將第二選區議員候選人的涂姓樁腳、第四選區候選人的陳姓樁腳及相關選民傳喚到案,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2名樁腳獲准,另名劉姓樁腳交保2萬元,其他選民則請回。
嘉檢獲報,嘉義縣議員第四選區某議員候選人的陳姓樁腳為使議員候選人順利當選,在嘉義縣六腳鄉等地,涉嫌以每票1000現金,登門拜訪按照每戶有投票權之人數交付現金買票。檢察官郭志明指揮嘉義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朴子分 局及法務部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8日執行傳喚、訊問後,認為陳姓樁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嫌重大,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到案選民6人均請回。
此外,嘉義縣議員第二選區某議員、鄉代候選人的涂姓、劉姓樁腳,為求嘉義縣某議員候選人、民雄鄉某鄉代候選人得以順利當選,由涂姓樁腳親自或指示劉姓樁腳交付選民每票1000元現金,要求投票給該議員、鄉代候選人。
檢察官賴韻羽8日指揮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移民署嘉義縣專勤隊執行搜索、傳喚、訊問15人後,檢察官諭知選民13人請回,另以涂姓、劉姓樁腳共同涉犯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均犯罪嫌疑重大,劉某無羈押之必要交保2萬元,而被告涂姓樁腳則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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