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詹姓女子向警方表示,其於10月30日將腳踏車停放於鹽埕埔捷運站外,但當(6)日晚上18時30許要牽車時卻發現腳踏車遭竊。警方受理後積極調閱監視器,發現於11月4日0時30分許從捷運站走出之蔡嫌涉有重嫌,並一路追到蔡嫌家中。
警方立即前往蔡嫌住家查訪,蔡嫌恰好進門時被警方撞見,警方見其眼熟便上前詢問,原本蔡嫌還矢口否認,不過在警方拿出監視器畫面後便啞口無言,表示係用來代步使用,並主動交付腳踏車交予警方查扣,最後警方於訊後依竊盜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鹽埕警分局長邵明仁呼籲,民眾外出所使用交通工具應做好防竊措施,若不上鎖易增加遭竊機率,應盡量將車輛停放在燈光明亮,或有監視器處所並加裝大鎖,以降低遭竊風險(圖/鹽埕分局 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