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王冠鈞為避免謠言散播,也表達絕不買票的決心,首開紀錄提存百萬元交給律師,鼓勵民眾檢舉他買票/陳致愷攝影
嘉義市西區議員選舉本次22人搶13席,老將新秀競爭激烈。西區登記21號無黨籍候選人王冠鈞,今(7)日與父親王昭坤、母親賴嬿伃、總幹事李維中及律師湯光民,舉辦「反賄選,檢舉獎金百萬元記者會」,王冠鈞拿出百萬元積蓄,嚴正駁斥近日買票謠言,他強調自己乾淨參選,若民眾檢舉他或父母買票經司法判決定讞,不只司法機關的檢舉獎金,也可來領他加碼的百萬元;王冠鈞也重申,若再有人散播抹黑謠言,將提告捍衛清白。
王冠鈞表示,從他決定從政後,就以政見及服務爭取選民認同,登記參選當天也宣誓將「清白參選」,目前距離投票日還有19天,為了強調反賄決心,他特地拿出自己的百萬積蓄,只要民眾檢舉他或父母買票,且經司法定讞,除可領到檢舉獎金,還可向湯光民律師事務所領取他提供的100萬元。
王冠鈞的父親王昭坤表示,上上周先聽聞民眾傳言王冠鈞買票賄選,上周更傳出有人收到王冠鈞4000元買4票,他循線找到這名當事人,邀請他到競選總部釐清,當事人到競總時,先是提醒他們「現在買票太早了」,後來又改口誤傳,最扯的是最後竟回答「是自己聯想的!」
王昭坤強調,為了捍衛王冠鈞聲譽,再次強調反賄決心、乾淨參選,他覺得不能姑息這種抹黑行為,已經在11月3日到第一警分局偵查隊報案,提告毀謗罪嫌;警方則表示,確實已接獲報案,已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現正釐清案情中。
律師湯光民表示,選舉時抹黑造謠,除涉及刑法310條誹謗罪,可處1年以下徒刑,也可能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04條「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故意散播謠言或不實言論,自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最重可判5年以下徒刑;湯光民也奉勸勿散播不實言論,若再發生王冠鈞競選總部將至地檢署舉發或提起刑事告訴。
嘉義市西區市議員候選人王冠鈞競選總部今天舉辦「反賄選,檢舉獎金百萬元記者會」/陳致愷攝影
王冠鈞提存百萬交給律師,鼓勵民眾檢舉買票/陳致愷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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