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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公親變事主」公益律師黃文皇慘遭國稅局追稅上億

匯流新聞網/匯流筆陣 2022.11.07 03:29

蕭遙/退休教師

近5年44.62億遺產沒人領,財政部呼籲律師當「遺產管理人」,以協助處理無人繼承的遺產稅案件。是推廣做功德?還是坑人陷阱?

我國「遺產管理人」法規嚴苛,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規定,當繼承發生後,無遺囑執行人和繼承人時,納稅義務人即為依法選定之「遺產管理人」。因此,依據稅法規定,一旦同意法院選定擔任遺產管理人,就直接「公親變事主」,成為納稅義務人。過去就曾經有律師受法院指定擔任遺產管理人,事後卻因為稅局事後發現因繼承人其他刻意隱藏而未申報之遺產,使該律師慘遭國稅局發單要求補稅及處罰。

97年7月,黃文皇接了律師生涯的第一個公益案件。台中律師公會詢問他是否願意擔任台中地方法院指定之遺產管理人,會務人員表示該案已經詢問過幾位律師都遭到婉拒。雖然知道此類無人繼承案件,不僅需要付出時間,代墊管理費用,而且代墊管理費用通常也拿不回來,所以一般律師承接意願不高,但他當時仍基於服公益之心態,答應接受台中地方法院指定為遺產管理人。孰料,這竟是惡夢的開始。

被繼承人張宏基於96年過世後,因為遺產繼承人通通拋棄繼承。中區國稅局將案子提到台中地方法院,法院隨即指派公益律師黃文皇為張宏基的遺產管理人。後來黃文皇依照程序處理,還先墊了新台幣3000多元,根據他查到的資料,張宏基名下只剩四個帳戶,合計只有926元。

99年國稅局突然說查到張宏基在生前曾經匯了兩筆錢到國外,合計約5千多萬元。同年11月黃文皇就收到由當時中區國稅局鄭義和局長署名的裁處書,要他支付張宏基的遺產稅欠稅、漏報稅額5千5百多萬元,國稅局的裁罰是一倍,本稅加罰鍰共約1億1千2百萬元。

黃文皇向台中地方法院回報,法院請來國稅局、國有財產局的代表協調,開了二次協調會。100年1月,台中律師公會前理事長林坤賢,也請立法委員盧秀燕幫忙,找了當時的財政部次長張盛和、中區國稅局局長鄭義和召開協調會。盧秀燕質問財政部官員,「人家律師是公益幫忙,怎麼可以裁罰他?」,前財政部長張盛和解釋:「不罰的話,我們怕他會跟繼承人勾串!」答應回去研究處理,結果仍未解決。同年立法委員朱鳳芝召開「納稅人權利保護法修法記者會」,公開黃文皇律師的案例,當朱鳳芝質問張盛和時,他在媒體面前說:黃文皇案屬於個案,已經「解決」了,不執行。

記者會結束後沒隔幾天,黃文皇就接到行政執行處打來的電話,對方明白指出:「我們是不受約束的,如果財政部把你的案子送過來,我們一樣要執行。」雖然張盛和在媒體面前口口聲聲說已解決,但至今,黃文皇並未收到任何撤銷稅單的白紙黑字公文書,依然生活在夢魘之中!財政部官員一貫的伎倆,應付立委的質詢,公開的場面自知理虧,當眾答應立委要處理,事後依然故我,繼續戕害善良百姓,這樣的惡官一定要嚴懲;一世官九世牛,張盛和你不怕嗎?

黃文皇曾在建國百年「十大賦稅人權新聞」中,被六萬七千多名網友票選為「史上最倒楣公益律師:背了一億一千兩百萬元稅單的黃文皇律師」。黃文皇表示,案子發生後,經常壓力大到呼吸都有困難,甚至長達六個月,每天僅能靠安眠藥勉強入睡,經常半夜就會醒來,想要從樓上跳樓輕生,但因想到孩子年幼而作罷!國稅局將一位公益律師逼上絕路,到底良心在哪裡?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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