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說明,4日上午11時許曾婦依詐騙集團指示到民族路郵局領款,並配合詐騙集團以支付家中裝潢費為由取款,神情十分緊張,郵局行員關懷提問察覺有異,立即通知警二分局員警前來瞭解。
警方表示,曾婦剛開始都依照詐騙集團指示,說這個錢是領來作家中裝潢用的,但在警二分局海安所員警董晉瑋、吳明哲耐心查證下,曾婦才又改口說,這錢因「偵查不公開,絕對不能說」,而且不斷堅稱「自己絶對不會被騙」等語;海安所員警一再勸阻,曾婦仍不相信,堅稱自己不會被騙,仍相信電話裏假檢警,在員警不斷勸阻下,並舉諸多詐騙案例,終獲曾婦了解全案為詐騙集團詐騙技倆,成功勸阻曾婦提領37萬辛苦錢免於受騙。
警二分局表示,檢察官、警察及法院不會要求民眾匯款、轉帳、監管帳戶,更不會在電話中通知傳喚或製作筆錄,也提醒民眾,要是聽到「偵查不公開」、「監管帳戶」等話術,不要感到驚慌,有任何疑問,應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110查詢。(照片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