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宋祥霖/高雄 報導】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警員劉莉亞、警員陳勃宏於11月2日清晨5時25分許沿苓雅區大順三路巡邏時,見一輛機車行車不穩、且車尾燈異常,遂將該機車攔停。員警在盤查機車駕駛吳姓男子(55年次)時,發現吳男臉部潮紅且聞到明顯酒味,詢問吳男坦承方才不久前有喝酒,喝到快天亮5點才騎車準備返家休息,想說凌晨路上人少,所以心存僥倖就騎車上路。
經本分局調查,吳男下班後和同事去鳳山區某釣蝦場聚會,有吃薑母鴨,又喝了三瓶啤酒。吳男配合警方酒測,酒測數值已超過法定標準值,現場將吳男依公共危險現行犯逮捕移送高雄地檢。
苓雅分局表示,民眾因天氣逐漸轉涼而食用薑母鴨、羊肉爐等含有酒精成分餐點後駕車上路仍屬於酒駕行為,若遭警方查獲經酒測後超標亦將面臨罰則,呼籲民眾在食用含酒精類餐點時務必特別注意,以免一不小心酒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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