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劇《良辰吉時》主題曲〈I Promise〉奪下第57屆金鐘獎最佳主題歌曲獎,卻遭質疑是否符合「原創」參賽資格,文化部今(1日)發布聲明回應,經評審小組比對音檔後,確認作品屬改版「非原創」,取消其得獎資格,由《俗女養成記2》主題曲〈蚵仔麵線〉遞補獲獎。
▲范曉萱、許常德的〈I Promise〉被取消「最佳主題歌曲獎」。(圖/翻攝自廣播電視金鐘獎)
文化部影視局今發布聲明表示,經過重新檢閱參賽資料,報名單位確實填具切結書「確認報名主題歌曲獎之歌曲係專為該戲劇、迷你劇集全新創作之主題歌曲,且係首次使用於該作品中」,創作理念則說明「原為大甲媽祖遶境主題曲,為了《良辰吉時》劇集做重新詮釋,置於片頭曲」。
《良辰吉時》報名單位曾說明「作品非原創」
〈I Promise〉獲獎後,各界質疑聲四起,影視局於24日要求報名單位提供說明和佐證資料,除提供2首歌曲音檔外,並於書面表示「係由原創歌詞作者擷取其已創作完成之部分歌詞與旋律重新編排組合…這首改版之歌曲,是專為《良辰吉時》而作」。
金鐘獎評審小組肯定〈I Promise〉是優秀作品,但因查證並比對後確認是擷取「大甲媽祖繞境主題曲」後重新編曲、混音,應只能視為大甲媽祖繞境主題曲的「改編版本」,並不符合金鐘獎獎勵要點「主題歌曲獎,應專為該戲劇、迷你劇集全新創作之主題歌曲,包含詞與曲」定義,決議將其取消得獎資格。
〈I Promise〉遭取消獲獎,由〈蚵仔麵線〉遞補
〈I Promise〉被取消獲獎資格後,評審小組將入圍作品重新投票並表決,最終由姚小民作詞作曲、琳誼演唱的《俗女養成記2》插曲〈蚵仔麵線〉獲得此次主題歌曲得獎者,文化部將擇期辦理公開頒獎儀式;評審小組同時建議未來「主題歌曲獎」可修正為「最佳原創戲劇歌曲獎」,讓參賽者從獎項名稱即清楚須為全新創作,亦可鼓勵劇集中所有原創戲劇歌曲均能參賽。
文化部道歉「未能確實把關審查」
文化部進一步表示,查證過程中有發現報名單位早已告知歌曲原使用於大甲媽祖繞境主題曲,並根據劇情重新編排,但影視局於資格審查時未嚴格把關。文化部表示首設獎項就導致此疏失,無往例可循,影視局未能及時釐清並處理確有行政疏失,造成參賽單位、創作者受輿論影響,以及影響金鐘獎公信,除鄭重表達歉意,已要求影視局確實檢討內部責任,並參考各界意見完善參賽規則及落實資格審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