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彭慧婉報導】111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為11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請納稅義務人務必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了配合政府節能減碳,自今(111)年起,地價稅繳款書(含轉帳繳納通知單)採單軌方式寄送,若有申請電子繳款書(含轉帳繳納通知單)者,即不會收到紙本繳款書(含轉帳繳納通知單),若有未收到繳款書之情形,可於上班時間向本(分)局申請補發。
另外,稅款繳納方式除了可至便利超商(稅額3萬元以下)或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除外)臨櫃以現金繳納外,亦可利用多元繳稅方式,例如: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https://net.tax.nat.gov.tw/ )線上查繳稅、利用已開辦繳稅服務行動支付APP(如台灣Pay、桃園市民卡APP)等方式不用出門即可繳稅,省時又便利。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自10月21日至12月2日止除了上班時間外,並提供中午不打烊及11月1日至30日延時服務至下午6時,歡迎民眾多加利用,民眾收到繳款書時,請檢視繳款書上記載之納稅義務人姓名,地址、課稅土地地號、面積及稅額等是否正確。若有任何疑問,可利用該局總、分局電話詢問,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