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廖承恩/雲林 報導】西螺分局家防官李宗軒犯罪被害保護有一套,長期推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無微不至,榮獲法務部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有功肯定,今(28)日在新北市政府接受表揚。
家防官李宗軒自105年8月調任現職,長期致力於犯罪被害保護工作備受肯定,本次表揚警政類別獲獎人員僅5人,李宗軒為警政署推薦六都以外唯一獲獎者,實屬不易,顯見其在工作崗位上之認真努力。
李宗軒承辦保護婦幼安全相關業務工作,處理各類案件經驗豐富,並曾於110年間發現被害人過世後,其未成年子(女)頓失依靠處境堪憂;李員除協助該名未成年子(女)有關犯罪被害關懷,並提供相關資訊及依其需求轉介相關社福單位予以協助;且告知相關案件處理流程,積極主動通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雲林分會,順利完成案件介接及緊急安置等工作,希望能幫助被害人遺屬順利度過急難,且有足夠的能量迎向未來。
西螺分局對於李員傑出表現感到與有榮焉,李員獲此殊榮謙稱本項工作感謝工作夥伴群策群力,擔任家防官職務迄今超過6年,對於被害人保護作業有相當深刻的體會,也期許未來繼續透過團隊的力量,將有限的資源集結成無限的動力,落實被害人權益保障。
圖:西螺家防官李宗軒為六都以外唯一獲獎者。(記者廖承恩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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