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等人被控涉及大巨蛋弊案、財報不實、賄賂民代官員護航開發案及眷改弊案等,台北地方法院今(28)日宣判,趙藤雄判刑7年,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判刑9年,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徒刑10年。可上訴。
遠雄弊案檢方起訴共有5大部分,包括:趙藤雄父子掏空遠雄人壽案。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於大巨蛋案涉圖利、偽造文書案。營建署城鄉發展署前分署長洪嘉宏,涉向遠雄、昌益、冠德建設索賄案。前台灣建築中心執行長許銘文在大巨蛋消防審查放水圖利案。土城和新莊都更案,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向趙藤雄收賄,並行賄新北市府官員案。
遠雄集團副總經理楊舜欽則在法院宣判後表示,大巨蛋招標過程,遠雄集團一切依法、依契約辦理,其審查過程也依程序進行,並無從中獲取不當利益。
對於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先生的判決結果,很遺憾法官沒有採納他的理由,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遠雄集團與員工同一陣線,堅信同仁並無不法,為捍衛員工權益,收到判決書後會一併研擬後續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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