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調查局航基站前機動組長徐宿良,被控盜賣查扣毒品、不法所得1.68億元被起訴,審理案件的桃園地方法院今(24)日以不可能在羈押期屆滿前審理終結等理由,裁定徐宿良、協助徐販售毒品的共犯張益祥各提出100萬保證金後將停止羈押,並需上電子腳鐐,並定期拍攝自己臉部照片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並定期向桃院報到。
徐宿良是被控在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負責保管政務庫,卻常趁午休、下班時溜進去以鹽巴、檸檬酸調包後搬出毒品,再和經營酒吧的張益祥等人賣掉,檢調查出徐等販毒至少持續8年,偷盜國家查扣毒品再賣回市場,賺進高達3億6000多萬元。
2021年8月16日桃園地院首度開庭,法院合議庭認為,因犯罪事實繁複,被告高達9人,現實上不可能於羈押期間屆滿前審理終結;又考量檢察官、徐等人及辯護人就被告徐宿良涉犯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販賣第三級毒品部分,及被告張益祥涉犯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販賣第三級毒品部分,聲請傳喚證人,已部分交互詰問完畢。
合議庭認為,對徐、張2人課以鉅額擔保金並限制2人具保外出後的住居而停止羈押,比羈押期滿仍未辯論終結而依法釋放2人,更可確保2人到庭續行審判及執行,並輔以向桃院定期報到、限制出境、出海及令2人接受適當的科技設備監控,應足以對2人形成拘束力、降低其畏罪逃亡的風險及確保日後審判、執行進行,因此命2人各提出100萬保證金後停止羈押。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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