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朱珈瑩/台北報導】
10月初,有女子報稱在捷運世貿站搭手扶梯時,疑似遭後方男子蓄意以手觸碰渠臀部,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該時段手扶梯僅有雙方當事人搭乘,男子上扶梯後隨即移動到女子身後,疑似右手碰到該女子,女子察覺後轉身瞪視該男子,雖然男子立即道歉,惟報案人認為身體遭侵犯堅決提告,警方依據該男衣著特徵,調閱站內、站外數十支監視器鏡頭,並在渠常出沒地點埋伏守候,最終查獲犯嫌,依性騷擾防治法函移信義分局續辦。
本(111)年度迄今發生之性騷擾防治法案件共計35件,其中車廂內發生佔27件最多;最常發生性騷擾案件之路線為板南線19件,經分析此類案件易發生於上下班時段,人潮擁擠的車廂中,捷運警察隊針對性騷擾案件易發生之場站及時段定期分析檢討,機動調配警力,強化犯罪熱點巡守勤務,同時要求線上同仁對於站體陰暗或僻靜角落加強巡視,主動關心夜歸婦女乘車安全,並利用犯罪預防宣導活動,提高婦女自身安危意識及應變能力,持續精進捷運系統內各項犯罪防制作為,以安定民心,維護治安穩定。
捷運警察隊呼籲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均係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捷運系統內監視器密布,請民眾勿因逞一時私慾而後悔莫及,同時提醒民眾,遇到性騷擾事件,可高聲呼喊吸引站務人員或其他旅客注意,或撥打110報案電話,警方將立即到場協助。
原始新聞來源 手扶梯襲臀!| 捷警依性騷擾防治法移送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