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新聞)【記者陳彥霖/台南報導】以面試模特兒為由,張姓男子誘騙女子拍下私密處側錄影片後,以恐嚇手段要求繼續提供猥褻影片,台南市警方拘提張嫌到案聲押獲准,張嫌犯案期間至少5年,超過百人受害。
南市警第五分局於111年3月接獲被害人報案,指一名「女攝影師」邀約拍攝「Model card(模特兒卡)」,在視訊面試期間,被要求裸露身體,經警方調查,該「女攝影師」其實是張嫌,他在交友APP「Azar」、社群APP「Instagram(俗稱:IG)」或臉書,假扮模特兒公司之女經紀人、女攝影師,以「賴思(詩)瑜」、「小思(詩)瑜」、「賴小瑜」等化名,以經紀公司尋找模特兒為由,向被害人誆稱若條件符合,未來拍攝酬勞時薪約新台幣2500元至3500元間。
警方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許華偉指揮偵辦,以科技偵查手段,於今年8月初拘提張嫌到案,扣得犯罪用電腦主機一部、手機兩支、外接硬碟等證物,硬碟內約有1TB之犯罪影片。
▲警方從犯罪事證研判,張嫌犯案期間至少5年,超過百人受害。
(圖/記者陳彥霖翻攝)
張嫌事先下載來路不明的女性影片、變聲器軟體,假扮女性,取得被害人信任,再以「視訊面試」為由,誘騙被害人脫衣,側錄私密影片,以這些私密影片威脅被害人,繼續提供猥褻影片,否則就將影片散布到網路、被害人所就讀之學校或工作場所。
警方分析犯罪影片及犯罪筆記本,發現張嫌犯案期間至少5年,被害人年齡層廣泛,其中疑有多位未成年少女,受害人超過百位,也有被害人因家境較不寬裕,而遭張嫌利誘,被害人散布全國各地、外島地區,難以查證多數被害人真實身分,被害人或擔心遭張嫌報復,不敢出面指認。
警訊後以詐欺、妨害秘密、兒少性剝削條例、強制、恐嚇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擴大偵辦,張嫌聲押獲准。警方呼籲被害人勇於出面指認張嫌惡行,讓不法分子接受法律制裁,同時也幫助其他被害人,強調未來司法程序,作為證據之影片絕不會曝光,被害人身分資料也會受到保護,不會透露個人資料在公開判決中。
警方正擴大追查,張嫌是否散布犯罪影片至特定網站、論壇上牟利,若疑似遇到張嫌之被害狀況,可向南市警第五分局聯繫,電話(06)259-8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