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清冠一號公費資格範圍是否要放寬對象認定,受到外界關注,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相關單位和專家在10/7的會議中有初步共識,有兩大方向,第一是調整「產婦確診者」,經中醫師評估產後狀況,可使用公費清冠一號;第二是輕症確診者的重症風險因子增列,包括「高血壓控制不良」、「出血性消化性潰瘍」和「精神疾病患者」三對象。
至於預計新的清冠一號適用對象可能何時公告實施?羅一鈞表示,針對這些的操作型定義以及決議詳細的一些內容,目前還在研議中簽辦中,等程序完成,會以函文方式提供給各醫療院所作為依據,實施日期還不確定會儘快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