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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參加浪人祭遭性騷案 法院打臉社會局

觀傳媒/ 2022.10.10 18:02

(台南新聞)【記者陳彥霖/台南報導】109年7月,陳姓女子參加「浪人祭」音樂會,遭王姓男子性騷擾,她向警方報案提告,經警方通報,台南市社會局受理後,依規定籌組專案小組啟動調查,卻裁決性騷擾不成立,惟一、二審皆判王男有罪,打臉社會局。

被告王男在今(111)年6月遭判刑確定,但案發至今兩年多,被害人仍持續接受心理諮商輔導,顯見創傷之深。目前正值「2022浪人祭」活動期間,陳女向台南市議員候選人李伯利陳情,勇敢現身說出遭性騷經過,並呼籲民眾參加類似大型活動,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及相處分際,避免受害。

陳女報案提告後,曾接到台南市政府性騷防治委員會通知說明,由於仍在大學上課,加上此事對她心理創傷頗鉅,未能出席委員會,接著就收到委員會性騷擾不成立決議書;她收到決議書,再申請覆議,但委員會仍認定王男性騷不成立,讓她十分不解。


▲陳女參加浪人祭音樂活動遭王姓男子強吻性騷。
(圖/民眾提供)

社會局回應,本案於受理後即由本府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兒少性剝削防治委員依規定啟動調查,分派委員會專家學者籌組調查小組,並由該小組調查委員分時段、分別就被害人陳女、行為人王男及其共同友人調查訪談,綜合判斷做成報告,為求審慎,仍提交委員會討論,經共識決認定性騷擾行為不成立。本案司法機關之判決結果與委員會議決有異,仍予尊重司法機關之判決。

李伯利表示,陳女明確指出,王男意圖強吻於她,已明顯構成性騷擾,事後卻辯稱酒醉,意圖開脫。而社會局的性騷擾調查竟是「不成立」,完整的調查報告及處置方式未告知受害人,但法院一、二審都判決王男有罪,社會局慘被打臉。

李伯利提醒年輕人,參加類似音樂活動時,要避免因為情緒高漲和現場氣氛渲染而失去戒心,遭受導致身心受害的性犯罪事件。

李伯利公開呼籲,不論是市府或民間企業舉辦的大型活動,要有相應的配套保護措施,包括現場車輛人流的控管、相關的安全防治保護,要讓參加活動的民眾,尤其是女性朋友及年輕人,能夠開心玩、平安歸,切莫留下遺憾。

獨立音樂盛典的「浪人祭」驚傳性騷擾案,2020年7月,陳姓女子與友人參加「浪人祭音樂活動」,在聆聽樂團表演時,遭王姓英文教師藉酒強吻,陳女受到驚嚇喝止並推開王男,事後王男拒不道歉,經報警提告,一審依性騒擾罪判王男4月,經上訴遭台南高分院駁回王男定讞,不得再上訴。

陳女提告捍衛自己權益,也勇敢出面陳述慘痛經歷,她更疾呼,民眾參加類似大型活動,要注意自身安全及相處分際,避免受害,萬一受害一定要蒐證確保自已權益。

李伯利強調,從預防角度而論,音樂活動加上喝酒助興,主辦單位或政府應提醒民眾防範類似性騷犯行,主辦單位與警方應加強會場巡視與安全管理;在事後治療上,政府應強化心理諮商輔導、緩和受害人的情緒,這部分市府社會局仍有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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