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檢積極查賄 偵辦首宗選舉現金買票

勁報/陳昭宗雲林
3 年前
新聞圖片【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黃晉展檢察官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臺西分局、雲林調查站、雲林專勤隊,6日通知麥寮鄉鄉民代表會許姓代表候選人及可疑受賄樁腳、民眾共3人到案,同時查扣現金及自動繳回不法所得共新臺幣5000元;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許姓代表候選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交付賄賂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以新臺幣10萬元具保候傳。 主任檢察官吳文城指出,經查本件許姓代表候選人涉嫌於登記參選後,透過樁腳以每票現金新臺幣1000元之對價,向該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交付賄賂,並請求投票支持,因而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經檢警多日蒐證,為進一步查悉相關事證,於6日陸續通知候選人、樁腳、選民等3人到案說明及接受檢察官訊問,被告等人並自動繳回現金不法所得。 檢察長張春暉呼籲,買票賄選涉犯重罪,必將嚴加查緝,切勿以身試法,民眾若知悉候選人或樁腳有賄選行為,歡迎提出檢舉,檢警對於檢舉人之身份均會嚴格保密,且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期望全民共同端正選風,提昇我國民主政治。 圖說:雲林地檢署為端正選風,積極偵辦麥寮鄉代賄選案件,通知候選人及可疑受賄樁腳、民眾到案,查扣現金及自動繳回不法所得5000元。(記者陳昭宗翻攝)新聞圖片新聞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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