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社會處表示,公益彩券發行除了提供弱勢族群就業機會以外,其盈餘經過中央政府分配,其中5%供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45%供國民年金、50%供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社會福利等支出之用,是社會福利經費的重要來源。
社會處指出,衛生褔利部為促進各縣市政府有效運用公益彩券盈餘經費,每年進行考核評比,並依「財政部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組成辦法」規定將考核成績分5個級距另行撥付特別獎勵金。而彰化縣政府將所獲配的公益彩券盈餘,設立專戶、訂定「彰化縣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並組成管理委員會,監督及管理盈餘,主要運用於辦理老人、兒少、婦女、身心障礙者以及各項社會救助與社會福利等。
社會處表示,除了積極推動社會福利外,亦努力推動國保業務,於今年度衛生福利部及勞工保險局共同評核「地方政府辦理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認定及國民年金被保險人繳費率提升計畫績效評核」中,彰化縣再獲「優等」,深獲中央主管機關的肯定,112年度將可獲得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補助本計畫之行政經費額度120%。
社會處指出,未來將持續致力於社會福利服務,運用公益彩券盈餘積極辦理各類服務方案,把大眾的愛心轉換成具體且符合民眾需求的福利服務,並結合各項政策及各方之力,共同打造美好彰化,幸福城市。
圖:彰化縣公益彩券盈餘考核榮獲2.4億獎勵金,彰化縣長王惠美於主管週報表揚,由社會處長王蘭心代表接受,期勉繼續努力,一起打造美好彰化,幸福城市。 (記者林明佑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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