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在直播時拿出一盒「螺紋保險套」,並對著保險套辱罵,本名羅碩文的網紅公民老師羅文認為館長罵他,於是提告並求償,館長被判處拘役20天確定,民事則判賠10萬元,台灣高等法院今(4)日駁回館長的上訴,賠償10萬元確定,至於羅文請求登報道歉,高院合議庭則認為這件判決宣判後,現行的公開機制已可使羅文達到與登報道歉相同之回復名譽目的,所以也駁回了羅文的上訴。館長判賠確定,羅文則仍可上訴。
羅文提告主張,館長多次在KingKong直播平台就他發表的言論提出看法,並罵出「王八蛋」之言論,「王八蛋」雖無指名道姓,但明顯在指涉他。此外,還包括「那你也是國民黨的啊,你後面也是中資啊」、「我操你媽的哩…你這些為虎做倀的人,台灣真的不需要你們這些垃圾」等言論,更在2019年9月4日同樣於KingKong平台開設直播時,就他的行為表達館長看法外,拿出一盒「螺紋保險套」並對著保險套辱罵:「關於這個螺紋保險套真是幹你娘老雞掰的雜碎」。
羅文認為,館長為社群媒體上極有名氣的網路紅人,其言論具有偌大影響力,卻於明知自己的直播平均有上萬人觀看之情形下,仍以上開言論惡意攻擊身為知名公民老師的他,因此請求賠償859500元慰撫金,並登報道歉。
羅文的求償請求,新北地方法院判准賠償10萬元,但是登報道歉並未判准,館長與羅文都提起上訴。
高院合議庭審酌後,認定館長的言論確有不法侵害羅文權利的情事,所以羅文依法請求館長負侵權行為 損害賠償責任,自屬有據,駁回館長上訴,判賠10萬元確定。
不過,羅文就登報道歉請求提起的上訴,合議庭則認為,這件判決宣判後,本會公開於網際網路,使他人均得上網連結、瀏覽或引用,並無任何查悉的難度,且羅文也得轉載分享判決在自身的社群媒體,令他人更為輕易瀏覽知曉,而使關心此事之人均能有所知曉,而且此案一審判決後,已有諸多媒體就此進行報導而使民眾得為知悉等情,是認此案判決宣判後,現行的公開機制已可使羅文達到與登報道歉請求相同之回復名譽目的。羅文要求館長另以刊登網路及報紙方式公告勝訴啟事,涉及館長的表意自由,且徒生紛爭滋擾,並不是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應予駁回。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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