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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茶葉蛋加水判賠600元 試算超商「告人費用」網驚:虧大

eNews新聞網/曾亭皓 2022.10.03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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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茶葉蛋事件判決出爐掀熱議!高雄一名男子因看到茶葉蛋鍋快燒乾了,在未告知店員的情況下,擅自用自己水杯幫忙加熱水,雖然當下店長立即出面制止,但還是害的整鍋蛋報廢,事後超商向李男求償600元的蛋價損失費用,外加1百萬元的商譽損失,龐大的金額在網上掀起討論,有網友就在PTT上發文分析,這場官司超商真的虧大。

事件發生在去年5月疫情爆發期間,高雄李姓男子用自己的馬克杯,裝了一杯熱水倒入裝有60顆茶葉蛋的電鍋中,當下所有人都看傻眼,店長也隨即出面制止,出於衛生考量,店家只好將整鍋銷毀,事後提告求償600元的蛋價損失,及100萬元的商譽損失。

法官認為,因為當下店長有出面制止,那鍋蛋並無銷售出去,因此不會產生服務品質疑慮,或是損害商譽的問題,與17年前「千面人事件」不同,損害商譽條件不成立,判李男只需賠償蛋價60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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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擅自加水吃官司,遭超商求償百萬。(圖/資料畫面)

求償百萬反虧萬元 這場官司誰是贏家?

有網友對此事件於PTT上發文分析,用司法部官網上的「徵收費用標準」試算,訴訟標的價額 1000000元,一審裁的判費就要10,900元,但最後卻僅判賠600元,相當於需支付的告方(超商)為打這場官司虧了10300元。對此,《ENews新聞網》記者採訪不願露名律師,他表示,因為不瞭解這場官司的細節,這樣算不會是100%準確,中間可能還會有其他因素影響,金額也會有所增減。

不少網友對於超商求償100萬表示震驚,紛紛留言「賠100萬…想錢想瘋了嗎」、「這個案子超商沒找律師,最後超商要負擔99%的裁判費,被告負擔1%」、「600是正常賣蛋所得,所以10900全部是多花的,笑死」、「除非原告勝訴,才能跟被告請求訴訟費」等。

不過也有人認為,這次事件可以達到警惕作用「超商求償100萬誇張,但這種人不給他教訓真的會損失商譽」、「知道白目可以亂搞就是商譽受損 ,所以一定要告到其他白目不會出現」、「不去告你信不信有一堆智障會幫加水?」、「哪裡貪婪,這叫殺雞儆猴,姑息這種人,下次他就想說被抓到賠錢就好,開始挑戰加奇怪的液體」這次事件並無絕對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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