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朱珈瑩/台北報導】
臺北市大同區於9月30日上午8時28分許發生一起自小客車沿承德路北往南直行至酒泉街口違規左轉,碰撞三台沿承德路南向北直行機車之前車頭,造成機車倒地、2人受傷之交通事故。
大同分局表示,該自小客車行駛之車道於發生事故時為禁止左轉時段,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條規定:「駕駛人駕駛車輛,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警告、禁制規定」,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大同分局呼籲駕駛人應注意道路號誌、標誌之指示,尤其於上班尖峰時間車輛較多,駕駛時須集中注意力,更加小心,避免因違規而造成交通事故。
原始新聞來源 駕駛違規左轉 碰撞多台車輛 | 大同警啟動交通快打立即排除事故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