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警察局自109年1月1日上午6時起全面實施交通事故處理專責化,各類事故案件落實建檔陳報、統計之正確性,惟相關案卷紙張影印支出費用平均每月高達68萬餘元,為撙節行政費用,並提供更便捷之領件服務,交通警察大隊整合內政部警政署交通事故案件處理系統,建置交通事故為民服務系統,推動交通事故電子化、減紙化作業及線上為民服務申請作業,以提升交通事故服務品質,該系統預計今(111)年10月1日0時正式啟用。
桃園市警察局。圖:資料照
交警大隊表示,為因應處理道路交通事故之業務需求,建置「道路交通事故線上為民服務系統」,運用已建置之交通事故資料庫,整合前端「處理單位」、中端「警分局」、後端「交警大隊」的資訊處理作業,強化交通事故案件時程控管,增進人員提取資料之效率,同時提供民眾網路申請、查詢及下載交通事故資料等便民服務措施。
交通事故為民服務系統10/1正式啟用。圖:警方提供
交警大隊提及,交通事故為民服務系統啟用後,民眾可使用電腦、PDA及手機透過快速、簡易申請管道與通知取件作業,完成線上申請交通事故電子化資料,包含申請、查詢及下載領件,以網路代替馬路,提供民眾更快速便捷之領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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