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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臣有大罪而主弗禁,此大失也!

匯流新聞網/匯流筆陣 2022.09.26 07:10

李商/退休人員

台灣幾乎年年都在選舉,這句話並不誇張,從中央的總統副總統、立委到地方的九合一,離不開人選到支持度調查,媒體也樂於被操縱,難怪國際時事很少報導,我們好像井底之蛙只活在自己的視界裡。從選舉文化裡看到是惡毒、充滿仇恨、挑撥離間,我們還敢自稱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嗎?

曾經有專家學者建議候選人要與人民簽訂契約書,落實政見發表,不得亂開空頭支票滿天飛,當選後把承諾棄若敝屣,人民發現政治人物騙選票,沒有兌現承諾,可以直接以違背契約書叫他下台!人民不該只當一天的投票主人,這才是真民主!

談到民主,不敢想像在公元前諸子百家中就有個重要的流派主張「以法治國」追求「富國強兵」的法家,就已談到民主了,還有儒家孟子也主張:「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而韓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他主張「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也就是:「不分別關係的親疏,不區分地位的尊卑,一切用法律來判斷。」韓非子《有度》:「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也就是:「國家強弱之分,以法治國則國強;反之則弱!」

以法治國則國強,那麼我們來檢驗當今世界各國,有沒有如韓非子所主張「以法治國」而「國富民強」。事實上早在1689年,那時候英國國王簽署了一個叫做權利法案,權利法案裡面最重要的一句話就是,非經議會同意國王不得徵稅,這是真正的民主的啟端,就是國王不可以非法徵稅,你要徵稅要議會同意啊!後世就把這個叫做租稅法律主義。當時英國即使是國王也不能隨意向人民要錢,都需經過議會同意…造就了英國日不落國的強權,近日英國女王駕崩,全球矚目備極哀榮,這是最好的明證。

法術之士以今日術語就是執政者有權的官員,懂得如何「以法治國」使國家富強。懂得如何打擊和防範奸臣為非作歹。當權重臣把控政局,他們可以一手遮天,可以欺上瞞下狼狽為奸,使得真正有能力、有品德的賢人和智者被排斥在政治之外,韓非子對此事深惡痛絕!何止韓非子一人心痛,在台灣就有很多專家學者痛心!

既得利益集團把持著危害國家社會,誠如前臺大法律系陳志龍教授說:「要徹底把拉幫結派的3個C一起抓出來,第一個C (cronyism)就是用人唯親,多是裙帶的政治關係。第二個C就是(conspiracy)就是勾串共謀。第3個C就是(corruption)就是貪汙。貪腐的錢去哪裡了?藏在ABC裡→A即A錢、B即逼錢(不該收稅逼人民繳稅)、C即吸錢。」陳教授說的就是,韓非子用《猛狗與社鼠》的寓言來形容那些危害國家社會的不良官員,這些人如果佔據我們國家重要的地位,則是國家的不幸,人民將受遭殃。

最近在網路上看到蔡英文總統出席區域宗教自由論壇,他說近年宗教自由,遭到威權體制壓迫,台灣將持續提供協助。蔡總統說,「宗教自由是普世人權,但近年來,專制政權壓迫宗教自由的規模,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台灣會站在前線對抗專制政權,台灣將堅定捍衛自身的宗教自由,我們也將這個模式推及印太地區,我們持續透過捐助美國的,國際宗教自由基金,幫助全世界受宗教迫害者對抗壓迫。」

蔡總統說的比唱的好聽,如果有心幫助全世界受宗教迫害者對抗壓迫,何不從平反本國太極門假案做起,已懸宕26年未決,這是國家之恥辱,何不從針對濫權違法起訴的檢察官開始偵辦,何不對濫權課稅的國稅局與違法拍賣民產的行政執行署追究責任?前司法院大法官暨副院長城仲模曾剖析,太極門案是政府閃躲不了,逃避不了的義務,有權力的人沒有注意到義務,這是很糟糕的。太極門案主要是行政系統檢察官的起訴,源頭是行政的問題,行政的問題要由總統來負責。

最後筆者仍以韓非子《孤憤》一句話呼籲蔡總統:「臣有大罪而主弗禁,此大失也。使其主有大失於上,臣有大罪於下,索國之不亡者,不可得也。」也就是:「臣下有了大罪而君主卻不禁止,這是大過失。假如君主在上面有大過失,臣子在下面有大罪行,要求得國家不滅亡,是不可能的。」戒之! 慎之!

圖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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