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妻患有「多重人格障礙症」,自稱體內分裂出2種不同的人格,其丈夫默許她另一個人格擁有感情自由,人妻因此透過交友軟件結識了K男,A人格更與其發展成戀人關係,K男也知悉人妻擁有雙重人格一事,但某日他卻不顧B人格的意願硬上,氣得人妻報案提告,台北地檢署將K男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小美患有「多重人格障礙症」,體內分裂出2種不同的人格,但因病情對她生活沒有造成影響,因此從未就醫。(示意圖/Canva)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人妻小美今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網友K男,兩人進而交往,交往期間K男清楚知道小美是多重人格患者,有A人格與B人格,K男和A人格為男女朋友關係,但和B人格僅為好朋友關係,因二個人格的性格及對其說話方式、稱呼及身體反應都有明顯不同,因此K男在和小美相處時,能清楚分辨出她正處於哪一個人格狀態。
據了解,小美A人格特質柔軟敏感;B人格特質冷靜理性,兩人格之間都知道彼此的存在;今年6月晚間,小美和K男在男方住處約會,小美洗澡後,以B人格身分赤裸身體趴在床上,請K男幫她擦拭乳液,K男為了測試她的B人格是否和A人格一樣,對他有性高潮的反應,不顧B人格的反對意願,先是以手指侵害,遭B人格警告「不要測試我」,並翻過身想要推開男方,但K男仍繼續以手指侵害她的身體,就算對方因感到疼痛大叫「停止!」,仍不管不顧強壓女方身體硬上。
在K男性侵的過程中,女友A人格被喚出,最後和K男以合意性交結束,不過當A人格得知男友對她的B人格性侵後立即表達憤怒情緒,K男見狀向B人格感到很抱歉,二人之後就一起入睡。但隔天中午,以B人格甦醒的小美,因感到陰道疼痛不已,在當天晚上便決定報警並到醫院驗傷,台北地檢署最後以妨害性自主罪起訴K男。
根據《鏡周刊》報導,自認擁有雙重人格的小美因沒有造成生活上的困擾所以從未就醫,由於本案並未經過精神鑑定,起訴依據只能以被害人的驗傷單、以及被害人的自訴和被告的自白,由於犯罪情節過於離奇,引發法界和醫界進行一番論戰,目前案件已移審法院,屆時法官將面臨如何認定雙重人格的大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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