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爆新聞網|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市一家汽車美容公司滯欠勞健保等費用,案件自108年起陸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分署亦持續執行義務人名下存款、應收帳款、信用卡款等財產,但該公司聘僱員工數較多,義務人每月新發生的欠費不斷累計,到去(110)年10月底義務人公司共欠140萬餘元,老闆則屢傳不到。
執行官調查公司存款財產後,研判義務人有能力繳款卻不處理,通知負責人到場說明金流亦未出面,遂向屏東地院聲請拘提獲准。屏東執行分署開始多次進行拘提程序,負責人這才終於在去年12月親自到場,表示有一次繳清之困難,希望就公司被移送的案件辦理分期,並願意擔任擔保人。
書記官回覆負責人來電詢問透天厝貼封條事宜,示意圖。圖/屏東執行分署
執行分署本於理解義務人困境及寬緩執行之立場與其達成分期付款之協議,然而義務人繳了幾期之後即未再繳款,分署遂於今年5月廢止分期,並查封老闆個人透天厝。分署原訂至透天厝張貼封條,老闆接到公文後緊急跟書記官電話聯絡,陳明願意處理面對公司全部欠款,並於當天火速繳清168萬餘元共194件案件,分署旋即塗銷查封登記。
將執行查封透天厝前,負責人速繳清168萬元。圖/屏東執行分署
屏東分署表示,事業單位應繳納的勞健保費用,是員工能否享受各項勞健保福利的重要基石,如果公司確實有經濟上困難無法一次繳納完畢,可提出相關資料經核准後辦理分期,並應按期繳款,否則分期擔保人個人財產會被分署執行,另外勞健保費用被移送執行會加計滯納金,非常不划算。分署肯定本件負責人個人最終願意承擔處理公司所欠勞健保費用,也將繼續積極執行其他事業單位被移送的勞健保案件,一旦發現有脫產情形而不繳納或提供擔保,分署會向法院聲請管收,以落實公法債權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