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騎車警察不攔不行

台灣好報/ 宋祥霖/高雄
3 年前
新聞圖片 【記者 宋祥霖/高雄 報導】警方巡邏見男子騎機車未戴安全帽,故對其攔查,發現男子全身酒味,經酒測後超過法定標準,男子雖不斷請警方原諒,不僅被開罰單,還遭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9月10日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警員賴志信、陳俞均執行巡邏勤務,於17時許行經鳳山區南京路與海洋一路口時,發現楊男(44歲)騎機車未戴安全帽,便將其攔下盤查。

警方在盤查過程中發現楊男酒氣濃厚顯有飲酒情事,便對其實施酒精濃度測定,酒測值果然超過法定標準,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請偵辦。楊男向警方供稱自己稍早是在大寮區工地內飲酒,飲酒後欲騎車返回家中,對於自己酒後駕車行為悔不當初。

鳳山分局呼籲,酒後駕車不僅自身安全堪慮,且容易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呼籲民眾酒後勿開車或騎乘機車,千萬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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