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局長陳淑美指出:地政局分析110年至今(111)年7月571件裁罰案,其中農地違規搭蓋建築或構造物占了65%(計369件),為最多的違規態樣;其次則是整地鋪設水泥或碎砂石等約占了20%(計112件)。
陳淑美提醒:土地使用除了要符合用地的管制外,也要依用地主管機關的申辦程序提出申請,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再來施設才合法。舉例來說,民眾想在非都市土地的農牧用地上蓋建物,首先要釐清建物用途是否符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的容許項目,如果是興建農舍、溫室、農業產銷設施、圍籬、曬場等等,雖符合農牧用地的容許項目,但施設前,仍須檢附計畫書向農業局或公所提出申請,等審查通過後再行施工,且如建築達到一定規模,還需另向建管機關申辦建築執照及取得使用執照,才是完整的合法使用。
其中不論哪個環節未遵守,一旦查獲,就會因不符農用而被依區域計畫法處6萬元至30萬元罰緩,所以民眾使用農地要多多注意,不要未經核准就自行施作。
陳淑美進一步補充:除了地上違規蓋建物外,鋪設水泥地、碎石及填土也是農地常見的違規樣態,現在衛星是24小時在空中巡航,新鋪設水泥地等幾乎難逃監測,農民如有相關容許使用等農用需求,請務必依規定向農業局或公所申辦核准再施作。
此外,市府對於廢棄物、土案件極為重視,一旦查獲都會予以嚴懲,不過在查辦過程中,也會發現有些地主,是因為土地被承租人違規使用而受害,也有些人是單純農地填土改良,但因不熟悉規定,未申請許可及檢測,屬於程序違規而受罰,所以請農地地主不論開發使用,或辦理土地改良,一定要向農業局或當地公所洽詢,避免疏於注意而受罰。
地政局提醒民眾,農地違規除了會受處罰外,還可能會因為非農業使用,而無法適用農地免(減)徵地價稅及土地徵值稅等優惠,請地主利用時,要確認使用項目合法、程序完備,避免貪圖方便因小失大。